3月25日,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洛杉矶县高等法院一陪审团经过9天、约43小时的审议后作出裁决,美国元宇宙平台公司(Instagram母公司)和谷歌公司(YouTube母公司)对一名未成年用户的心理健康损害负有责任,判令两家公司赔偿300万美元,并建议追加300万美元惩罚性赔偿,合计600万美元。美国媒体称之为“里程碑式裁决”,这是陪审团首次认定大型平台科技公司须为青少年社交媒体成瘾之害负有至少部分责任。
这一天,迟到了太久。
让我们简单回顾一下案件的过程。原告是一名现年20岁的加州女性,她自述自幼沉迷YouTube和Instagram,无论是童年还是青春期,都在无休止的算法推送中被一点点蚕食,陆续出现了抑郁、焦虑、自残念头。
这已不是个例。据不完全统计,全美针对社交媒体平台的类似诉讼多达数千起。
据相关报道,在美国,大型平台科技公司多年来的护身符是美国《通信规范法》第230条款。该条款通常保护平台免于就第三方用户内容承担责任,这使平台科技公司得以长期游走于法律责任之外。但在这起案件中,原告律师团队绕开“内容责任”之争,把矛头直指产品设计本身,主张平台的无限滚动、自动播放、点赞反馈等机制,构成了针对未成年人注意力和依赖性的成瘾性设计。
更令人警惕的是,涉案平台公司内部研究早已显示,Instagram会对部分青少年尤其是少女群体的心理健康造成负面影响。公司至少早已知悉这类风险,却始终没有采取任何实质性的干预措施。这不是单纯的技术失误,而是商业逐利压倒社会责任的典型表现:当流量与利润站在天平的一端,孩子的心理健康被悄悄放上了另一端。
数百万美元的赔偿,对于市值数万亿美元的平台企业来说,不过是九牛一毛。这场官司真正的意义,在于开创性的判决先例。它向科技行业发出了一个清晰信号:用户的身心健康,不是大型平台科技公司可以无限透支的生产资料。
这场审判也再次提醒我们:平台不中立,算法有立场。平台的背后,是以注意力为燃料、以成瘾为商业模式的流量经济。当这套机制对准的是三观未定、自控力尚弱的未成年人,其本质已不是普通的信息服务,而是一种以依赖为目标的行为诱导。一旦这种诱导在未成年人身上演变为可识别的心理损害,结果就不再可控。陪审团作出的赔偿裁决,正是这种失控开始被法律计价的信号。
对我国而言,这一案例亦有镜鉴之效。
近年来,我国已率先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领域推行青少年模式、限制未成年人使用时长等强制性措施。复旦大学等研究机构开展的“人工智能伦理的中国之治研究”等科技伦理与社会治理方向的研究,也展示出了较强的前瞻性和社会责任感。但是,技术迭代从不停歇,监管如何跑赢算法,仍是一道需要持续作答的考题。
法庭给出了法律上的结论,但那些被算法催熟、被流量异化的青春,无法追回。科技公司可以上诉,可以继续用公关话术周旋,但有一点已经确定:让孩子成瘾,必须付出代价。
来源:孙晶/新华每日电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