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交平台冒充女性,以恋爱为名编织谎言骗取钱财。经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2026年1月7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14万余元。
2020年5月,王先生在某社交平台上结识了一个自称“阿兰”的女性网友。两人在聊天中感情迅速升温,一个月后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自此,王先生开始偶尔发红包给对方表达爱意。
2023年3月,“阿兰”声称从老家出来找工作,以没有生活费为由要求王先生转账。王先生转账后不久,对方又以找工作不顺利、工资待遇不理想想换工作为由,多次要求转账。坠入情网的王先生有求必应,几乎每个月都会给对方转几千元生活费。其间,王先生多次提出见面,对方均找理由推脱。
后来,“阿兰”又以“支付医药费”“缴纳房租”“治疗腿伤”等各种事由,持续要求王先生转账。每当王先生提出见面,“阿兰”总以各种理由拒绝。2024年10月,双方相约在某商场见面,最终“阿兰”失约,王先生报警求助,才发现被骗。
2025年7月,公安机关将“阿兰”抓获归案。经查,“阿兰”实为男性张某,其在某社交平台以女性“阿兰”的身份,骗取王先生信任。交往中,张某精心打造清纯高冷形象,收到王先生的视频或语音通话时都是直接拒接,然后使用变声软件将语音伪装成女性声音再进行回复。4年多,张某共计骗取王先生14万余元,所得款项均用于个人消费。2025年12月15日,宝安区检察院依法对张某提起公诉。
(孙羽中 熊哲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