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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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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02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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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相关评级报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存续短期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均为A-1,存续中长期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均为AAA。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未发生变化。
(三)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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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同比增长59.43%,主要为本报告期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34.33%;现金利息保障倍数本报告期为-1.47倍,上年为2.08倍,主要为本报告期交易性金融工具产生的现金净流出同比增加。
第三节 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除已披露事项外,公司无其他重大事项。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二○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26-016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定数,2025年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701,548,267.44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0,977,340,056.59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38,200,887,622.79元。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机构字〔2007〕320号文的相关规定,从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考虑,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2025年度广发证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0,977,340,056.59元,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359,439,036.03元,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133,677,909.26元,提取10%的一般风险准备金1,133,677,909.26元,提取10%的交易风险准备金1,133,677,909.26元;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风险准备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资产托管业务等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1,925,056.60元,剩余可供分配利润34,797,928,838.41元。
以公司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份数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5.0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以公司现有股本7,824,845,511股为基数计算,共分配现金红利3,912,422,755.5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30,885,506,082.91元转入下一年度。本次现金分红占2025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28.55%。公司已于2025年10月完成了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事宜,共分配现金红利760,584,551.10元。综合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全年合计分配现金股利总额4,673,007,306.60元,占公司2025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4.11%。
二、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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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本年度分红包括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派发现金红利3,912,422,755.50元和2025年度中期分红派发现金红利760,584,551.10元。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广发证券分红管理制度》的规定,从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发展等因素综合考虑,科学制订分红方案、回馈股东。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审议程序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于该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26-017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连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连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连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规则》”)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2026年度及至审议通过下一年度预计议案期间的日常关联/连交易进行了预计。公司与关联/连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连交易事项主要是由于公司向关联/连方提供投资银行、财富管理、交易及机构和投资管理等服务而发生的交易。关联/连方名称、关联/连交易预计总金额、今年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去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金额详见后述表格内容。
2026年3月30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连交易的议案》,关联/连董事李秀林先生、尚书志先生、郭敬谊先生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将提交股东会审议,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关联/连股东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须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亦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二)预计2026年度及至审议通过下一年度预计议案期间《深交所上市规则》项下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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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表关联方是指依据《深交所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辖区证券公司关联交易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广东证监发〔2018〕77号)》所定义的关联法人及关联自然人。
注2:2025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披露的《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连交易的公告》。
注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进行股票、债券、衍生品等各类证券和金融产品(不含关联方发行的基金等理财产品)的交易包括发行认购、自营交易、回购与拆借(含利息)、股权投资等(不含《深交所上市规则》6.3.11所列情形)。
除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以外,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下列交易时,可按《深交所上市规则》第6.3.11条及《广发证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免于履行相关义务:
(一)一方以现金方式认购另一方公开发行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公司债券或者企业债券,但提前确定的发行对象包含关联人的除外;
(二)一方作为承销团成员承销另一方公开发行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公司债券或者企业债券;
(三)一方依据另一方股东会决议领取股息、红利或者报酬;
(四)公司按与非关联人同等交易条件,向《深交所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的关联自然人提供产品和服务;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深交所上市规则》项下主要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敖东”)法定代表人为李秀林,注册资本为11.96亿元,经营范围包括:种植养殖、商业(国家专项控制、专营除外);机械修理、仓储;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12种进口商品除外)进口;医药工业、医药商业、医药科研与开发;汽车租赁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册地址为吉林省敦化市敖东大街2158号。截至2025年9月30日,吉林敖东总资产345.7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05.68亿元;2025年1-9月,吉林敖东营业收入16.4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60亿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吉林敖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A股和H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11%;公司董事李秀林先生担任吉林敖东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吉林敖东符合《深交所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且同时构成《香港上市规则》项下的关连人士。吉林敖东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成大”)法定代表人为徐飚,注册资本为15.30亿元,经营范围包括: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的不得经营,限制的品种办理许可证后方可经营),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开展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承包本行业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本行业工程、生产及服务行业的劳务人员,农副产品收购(粮食除外),化肥连锁经营,中草药种植,房屋租赁,仓储服务,煤炭批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册地址为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71号。截至2025年9月30日,辽宁成大总资产491.7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94.18亿元;2025年1-9月,辽宁成大营业收入81.1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65亿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辽宁成大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A股和H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97%;公司董事尚书志先生担任辽宁成大名誉董事长、董事;辽宁成大符合《深交所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且同时构成《香港上市规则》项下的关连人士。辽宁成大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公用”)法定代表人为郭敬谊,注册资本为14.75亿元,经营范围包括:公用事业的投资及管理,市场的经营及管理,投资及投资策划、咨询和管理等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册地址为广东省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北座。截至2025年9月30日,中山公用总资产356.7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79.77亿元;2025年1-9月,中山公用营业收入31.4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11亿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山公用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A股和H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57%;公司董事郭敬谊先生担任中山公用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中山公用符合《深交所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且同时构成《香港上市规则》项下的关连人士。中山公用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方达基金”)法定代表人为吴欣荣,注册资本为1.32亿元,经营范围包括: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册地址为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荣粤道188号6层。截至2025年12月31日,易方达基金总资产321.21亿元,净资产211.62亿元;2025年度,易方达基金营业收入129.96亿元,净利润38.06亿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易方达基金22.65%的股权,为其并列第一大股东;公司副总经理徐佑军先生担任易方达基金的董事;易方达基金符合《深交所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但不构成《香港上市规则》项下的关连人士。易方达基金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吉林敖东、辽宁成大、中山公用和易方达基金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2026年度《香港上市规则》项下日常关连交易的情况
对于符合《香港上市规则》定义的关连交易,公司严格按照《香港上市规则》和《广发证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开展,履行相关决策及披露程序。
同时,公司与关连人士发生下列关连交易时,可按《香港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及《广发证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免于履行相关义务:
(一)符合最低豁免水平的交易;
(二)财务资助;
(三)上市集团公司发行新证券;
(四)在证券交易所买卖证券;
(五)董事的服务合约及保险;
(六)上市集团公司回购证券;
(七)购买或出售消费品或消费服务;
(八)共享行政管理服务;
(九)与被动投资者的联系人进行交易;及
(十)与附属公司层面的关连人士进行交易。
四、关联/连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连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原则
公司与各关联/连方之间发生的业务均遵循市场化的定价原则,公司主要业务及具体定价原则如下:
1.证券承销、保荐、财务顾问收入:参照市场化水平及行业惯例定价;
2.经纪业务佣金收入:参照市场上同类交易服务的佣金费率定价;
3.融资融券、回购交易和放债业务(香港)利息收入:参照市场化水平定价;
4.期货业务佣金收入:参照市场上同类交易、咨询等服务的佣金费率定价;
5.基金等产品代销收入:按照基金公司发行产品时的统一销售政策收取;
6.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按照市场行情、公允价值、产品净值等市场化水平定价;
7.发行收益凭证:参照市场化水平及行业惯例定价;
8.做市业务收入:参照市场化水平定价;
9.投资研究业务收入:参照市场化水平定价;
10.柜台市场转让交易收入:参照市场化水平定价;
11.托管及基金服务业务收入:参照市场化水平定价;
12.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参照市场化水平及行业惯例定价;
13.发行基金等理财产品收入:产品以净值发行并参照市场化水平收取管理费等相关费用;
14.共同投资:参照市场化水平、根据相关协议确定投资金额。
(二)关联/连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年度日常关联/连交易预计范围内,关联/连交易实际发生时,公司将另行签订相关协议。关联/连交易发生超出预计范围的,公司将按照相关内外部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拟进行的日常关联/连交易,均有利于公司在日常经营范围内拓展业务、增加盈利机会;
(二)相关关联/连交易具有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公司拟以公允价格实施,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三)相关关联/连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连交易形成对关联/连方的依赖。
六、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议案获全体独立董事同意,会议发表以下意见:
1.相关日常关联/连交易拟以公允价格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相关日常关联/连交易的开展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的业务增长及长远发展;
3.相关日常关联/连交易情况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在公司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4.同意实施本议案所述日常关联/连交易;同意若上述关联/连交易构成《香港上市规则》项下的关连交易,公司须遵照《香港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有关审批程序;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26-015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是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对其2025年度的履职评估情况,结合其专业水平和服务经验,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境内审计机构,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境外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按照市场原则与其协商确定公司2026年度审计费用。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信息说明如下:
一、机构信息
(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5年末拥有合伙人24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5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50人。安永华明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7.1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4.5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3.69亿元。2024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55家,收费总额人民币11.8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A股金融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行业惩戒1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1.基本信息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等专业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安永香港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与安永华明一样是独立的法律实体。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香港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安永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和日本金融厅(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 Agency)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3.诚信记录
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对作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安永香港每年进行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未发现任何对安永香港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A股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高鹤女士,于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及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曾连续数年参与多家大型金融机构及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涉及的行业为金融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胜先生,于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及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曾连续数年参与多家大型金融机构及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涉及的行业为金融业。
A股审计报告另一签字注册会计师何明智先生,于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曾连续数年参与多家大型金融机构及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涉及的行业为金融业。
H股审计报告签字会计师禤俊文先生,于2006年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2005年开始在安永香港执业及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曾连续数年参与多家大型金融机构及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涉及的行业为金融业。
(二)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四)审计收费
公司系A+H股上市公司,根据境内外监管要求,安永华明和安永香港将分别负责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提供相关审计服务及审阅服务,预计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期财务报表审阅费用合计人民币379.2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35万元(含税)。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司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按照市场原则与安永华明、安永香港协商确定2026年度最终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审核、监督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的相关资质、执业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和安永香港具有境内外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资质、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其独立性和诚信情况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的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同意董事会拟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6年度境内审计机构,续聘安永香港为公司2026年度境外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有效表决票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26-01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26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3月30日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55楼5501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传辉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广发证券2025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以上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广发证券2025年度董事会报告》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广发证券2025年度报告》第四节和第五节的相关内容。
二、审议关于《广发证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三、审议关于《广发证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四、审议关于《广发证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五、审议关于《广发证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六、审议关于《广发证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七、审议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以上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广发证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八、审议关于《广发证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九、审议关于董事2025年度履职考核的议案
该议案采取分项表决的方式,每位董事对各自的履职考核结果事项(子议案)审议时回避表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依照董事履职考核的原则和程序,公司对各位董事2025年度的履职考核结果具体如下:
(1)董事林传辉先生2025年度的履职考核结果为称职。
董事林传辉先生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2)董事李秀林先生2025年度的履职考核结果为称职。
董事李秀林先生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3)董事尚书志先生2025年度的履职考核结果为称职。
董事尚书志先生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4)董事郭敬谊先生2025年度的履职考核结果为称职。
董事郭敬谊先生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5)董事秦力先生2025年度的履职考核结果为称职。
董事秦力先生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6)董事孙晓燕女士2025年度的履职考核结果为称职。
董事孙晓燕女士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7)董事肖雪生先生2025年度的履职考核结果为称职。
董事肖雪生先生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8)董事梁硕玲女士2025年度的履职考核结果为称职。
董事梁硕玲女士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9)董事黎文靖先生2025年度的履职考核结果为称职。
董事黎文靖先生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10)董事张闯先生2025年度的履职考核结果为称职。
董事张闯先生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11)董事王大树先生2025年度的履职考核结果为称职。
董事王大树先生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十、审议关于《广发证券2025年度董事绩效考核和薪酬方案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以上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听取。
十一、审议关于《广发证券2025年度经营管理层履职情况、绩效考核情况、薪酬方案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以上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听取。
十二、审议关于聘请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境内审计机构,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境外审计机构。预计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期财务报表审阅费用合计人民币379.2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35万元(含税)。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按照市场原则与其协商确定2026年度最终审计费用。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以上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广发证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时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
十三、审议关于《广发证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该议案:
公司拟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以公司现有股本7,824,845,511股为基数计算,共分配现金红利3,912,422,755.5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30,885,506,082.91元转入下一年度。实际金额按公司股东会召开日期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的平均基准汇率计算。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于该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开设并操作派息账户等利润分配实施相关具体事宜。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以上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以上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广发证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该议案,同意: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拟分配利润金额占相应期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不超过30%。后续制定202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将考虑已派发的中期利润分配因素。
以上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以上议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关于《广发证券2025年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编制的公司202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A股)。
同意公司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等要求编制的公司2025年度业绩报告及2025年度报告(H股)。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以上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202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其中摘要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披露。
十六、审议关于《广发证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暨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广发证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暨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十七、审议关于《广发证券2025年度企业管治报告》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十八、审议关于《广发证券2025年度合规报告》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十九、审议关于《广发证券2025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二十、审议关于《广发证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业务及管理领域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的要求,截至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及足够。同意《广发证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广发证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二十一、审议关于《广发证券2025年度稽核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二十二、审议关于《广发证券2025年度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二十三、审议关于《广发证券2025年度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二十四、审议关于《广发证券风险偏好》的议案
根据该议案:
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对集团风险容忍度、重大风险限额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超过阈值的情形进行审批与决策,并在提交董事会审议的风险管理报告中进行汇报。经营管理层在董事会审批通过的集团风险容忍度、重大风险限额范围内,按部门、子公司及分支机构、各业务条线、各业务子类、各投资策略、各交易对手等,制定细化的风险限额,履行相应审批程序,组织开展风险限额日常监控与预警,确保集团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及重大风险限额的贯彻执行。
以上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二十五、审议关于制定《广发证券并表管理制度》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二十六、审议关于《广发证券2025年度信息技术管理专项报告》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二十七、审议关于《广发证券2025年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年报》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二十八、审议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审核、监督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同意审计委员会对会计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素质,制定了全面、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报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广发证券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二十九、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自营投资额度授权的议案
根据该议案,拟对公司自营业务投资额度授权如下:
1.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自律组织关于证券公司监管、自营投资管理、风险管理的相关规定下,在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投资额度不得超过中国证监会各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上限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公司自营投资总规模上限,并根据市场情况、监管环境和经营表现对自营投资额度配置进行调整,自营投资范围限于《证券公司证券自营投资品种清单》及其修订版本、监管部门认可的证券品种。
2.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及其以后修订版本规定的风控指标监管标准范围内,科学配置自营业务投资额度,审慎制定自营业务风险限额。授权公司董事会可在第一项授权范围内调整公司经营管理层自营投资额度。
3.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当外部法律法规出现修订时,根据需要合理调整自营业务规模及风险限额,以确保公司证券自营业务额度不超过中国证监会各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需说明的是,上述额度是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以及市场波动的特点所确定的自营投资额度上限,其总量及变化并不代表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对于市场的判断;上述额度不包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额度,长期股权投资额度仍按照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确定、执行。
以上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以上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十、审议关于《广发证券2025年度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报告》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三十一、审议关于《广发证券2025年度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三十二、审议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连交易的议案
根据该议案:
1.同意实施本议案所述日常关联/连交易;并同意若上述关联/连交易构成《香港上市规则》项下的关连交易,公司须遵照《香港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有关审批程序;
2.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需要在预计2026年日常关联/连交易的范围内,新签或者续签相关协议。
公司董事李秀林先生担任本议案所涉及关联/连方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公司董事尚书志先生担任本议案所涉及关联/连方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名誉董事长、董事;公司董事郭敬谊先生担任本议案所涉及关联/连方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述关联/连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以上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广发证券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连交易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时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
三十三、审议关于修订公司治理有关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采取分项表决的方式:
(1)修订《广发证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以上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2)修订《广发证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以上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广发证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广发证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三十四、审议关于授权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该议案,同意:
1.授权公司董事长择机确定本次股东会的具体召开时间;
2.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安排向公司股东发出《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及其它相关文件。
以上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三十五、审议关于经营管理层考核的议案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