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1345,证券简称:涛涛车业)于2026年3月31日发布公告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及子公司将在不影响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或等值外币(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
公告显示,本次现金管理的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在此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值得注意的是,前次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将自动失效。
在投资品种的选择上,涛涛车业明确表示将遵循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原则,主要投向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合规金融产品,且需满足中低风险要求。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管理制度要求,对投资产品进行审慎评估,保证风险可控,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为提高实施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部具体实施,授权期限同样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对于投资可能面临的风险,公告中也进行了提示。一方面,尽管拟选择的投资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市场供需关系、国际形势变化等多重因素影响,存在不可预测的市场波动风险;另一方面,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调整投资策略与规模,受市场环境、政策调整、利率变动等因素制约,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可能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率目标。
针对这些风险,涛涛车业制定了相应的控制措施。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将及时跟踪产品投向及项目进展,发现不利因素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内部审计部、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表示,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项目 | 具体内容 |
|---|---|
| 投资额度 | 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含本数) |
| 投资期限 |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 投资品种 | 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 |
| 决策与实施 |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财务部具体实施 |
| 风险控制措施 | 审慎筛选投资对象、跟踪产品进展、内部监督检查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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