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长春相遇)
关于对部分县(市、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开展省级督导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和我省督导评估规划,吉林省教育厅拟于2026年4月组织对部分县(市、区)开展省级督导(具体县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告。
公告期间,公众如有相关意见,欢迎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吉林省教育厅或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反映。反映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地址、电话。受理时间截止至2026年4月3日。
监督举报方式:省教育厅教育督导室,0431-89968366,jlsjyddb@126.com;教育部教育督导局,010-66092048,duban@mo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