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改革报)
转自:中国改革报
□ 井学法 李建锋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明确提出:“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对于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党组织“一把手”而言,这一政绩观学习教育活动既能帮助端正思想、提神醒脑,又能推动自查自纠、明辨事非,还能激励担当实干、鼓舞干劲,将进一步引导党员干部队伍找准定位、明确责任、树立形象、创造实绩。
坚守党性原则,提升政绩观的精神境界。党性是政绩观的灵魂。唯有强化党性,才能把准政治方向,将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统一起来,自觉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大局;才能锤炼过硬作风,以自我革命精神提升政绩质量;才能激发担当作为,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奋力谱写为民造福的新篇章。
坚守为民造福,筑牢政绩观的价值根基。为官之要,在于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在于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在于“为民造福”,这是衡量政绩成效的根本标准。新时代的政绩是人民福祉的集中体现,要摒弃“唯GDP论”“重显绩轻潜绩”等功利化倾向,始终把群众的“急难愁盼”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既要在推动经济发展、改善民生等“显功”上务求实效,也要在打基础、利长远的“潜功”上追求长效。政绩的评判权在人民手中,唯有扎根人民、服务人民,才能创造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的政绩。
坚守“实干奉献”,激发政绩观的行动力量。“为官之理在于讲奉献。”政绩从来都是干出来的。践行正确政绩观,核心在于“实干”——领导干部需深入基层察实情、出实招,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面对新挑战,既要勇于担当,扑下身子攻难关、解难题、谋发展,切实造福一方人民;也要涵养“功成不必在我”的胸襟,甘当铺路石,树立共产党人顾大局、肯奉献的鲜明形象。
坚守“清廉明法”的底线要求,夯实政绩观的纪律保障。“为官之德在于清廉”“为官之义在于明法”。清廉是政绩的“压舱石”,必须绷紧廉洁自律之弦,严守权力边界,坚决反对“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明法是政绩的“导航仪”,必须坚持依法办事,将法治思维贯穿于政绩创造的全过程,做到决策符合法律规定、执行遵循法定程序、结果经得起检验,确保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党员干部坚守党性原则,深植为民初心,严守清廉底线,弘扬实干精神,就一定能树立引领新时代发展的先锋形象,以正确政绩观创造经得起历史、人民和实践检验的过硬政绩。
(作者单位:中共山东省委党史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