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起草《山东省标志性产业链公共实训项目建设及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实施细则》明确,山东省标志性产业链公共实训项目是指围绕全省重点产业特别是标志性产业链技能人才需求,以产教深度融合、企校协同育人为主线,由符合条件的企业单独或联合院校建设运营,具备标准化实训条件、专业化服务能力,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和院校提供技能培训、技术实训、人才输送等公共服务的平台载体。
《实施细则》提出,公共实训项目建设将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聚焦产业、资源共享”的原则,突出公益性、开放性、示范性,紧扣标志性产业链布局,原则上每个产业链布局3到5个优质实训项目,实现实训资源与产业链精准匹配、全面覆盖。
在申报条件方面,申报公共实训项目的企业须在山东省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属于全省标志性产业链链主企业、核心配套企业或产业链重点服务机构。申报单位须具有健全的组织管理体系,拥有完善的师资培养机制,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熟悉本产业链前沿技术和关键工艺的实训指导师占比不低于30%。实训设备技术水平须与产业链核心环节生产实际接轨,具备生产型实训功能,能够满足产业链岗位技能实操训练需求。
申报单位须与不少于5家院校签订长期稳定的实训合作协议,共建适配产业链岗位标准的实训课程体系,年实训能力不低于500人次,其中为本产业链企业定向培养技能人才占比不低于50%,对外服务人次占比不低于20%。同时,申报单位自上一年度1月1日至申报截止日,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质量安全、环境污染等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且符合山东省产业发展“绿色门槛”制度相关要求。
在申报程序上,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财政厅每年6月底前根据全省标志性产业链发展规划和技能人才需求,制定并发布年度公共实训项目申报通知。申报单位对照申报通知自主申报,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后联合推荐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每年遴选30个左右拟支持公共实训项目,每条标志性产业链每年拟遴选确定1至2个公共实训机构,优先向产业链核心领域、关键环节倾斜。拟支持项目名单将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在资金支持方面,《实施细则》明确,公共实训项目财政奖补资金由省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实行总额控制。省财政对新认定的公共实训项目,给予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年度绩效评价优秀的公共实训项目,给予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5万元的奖励。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