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于3月28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此次修订主要因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涉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总数发生变化。
公告显示,东方电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2股。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87,715,368股为基数计算,转增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变更为824,808,488股,注册资本也将由687,715,368元人民币相应调整为824,808,488元人民币。
|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1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87,715,368元。 |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24,808,488元。 |
| 2 | 第二十一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687,715,368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687,715,368。 | 第二十一条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824,808,488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824,808,488。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公司表示,本次变更最终以工商部门备案登记的《公司章程》为准,修订后的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根据公告,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在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方可生效。公司股东会将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东方电缆董事会强调,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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