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就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6]0456号)相关问题作出回复,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同步出具专项说明,确认公司相关交易具有商业实质,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且与涉事供应商不存在潜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根据公告,公司在2020年5月至2023年8月期间,通过上海亿红晟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网高体育科技有限公司及上海余颖体育科技有限公司三家供应商采购网球线、羽毛球线,并出口至美国客户DOLPHIN MARINE ENGINEERING & TRADING CO.,LIMITED,累计确认出口业务收入16,527.18万元,取得出口退税1,930.92万元。
公司表示,上述业务采用一般贸易出口模式,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公司先与外商协商确定销售价格,再与供应商议定采购价格。货物流转方面,公司从供应商处取得货物后,委托货代办理报关出口手续,货物所有权在收到外商全额货款后转移,期间由公司承担货物及价格风险。资金流转则为外商到港前全额支付货款,公司在收到供应商增值税发票后按协议支付货款。
关于出口业务收入、海关报关数据及出口退税金额的勾稽关系,公司披露,海关报关总额为2,519.60万美元,确认收入金额为2,482.41万美元,差异37.19万美元,差异率1.48%,属合理范围。出口退税金额1,930.92万元对应申报的增值税发票税额,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含税金额合计18,404.14万元,其中税额2,117.29万元。
因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发票被税务机关认定为虚开,公司需补缴和退回税款合计约4,131万元,扣除所得税后将减少2025年度净利润约3,098万元。公司强调,补缴税款不属于前期差错,不涉及对前期财务数据的更正调整。目前,公司已启动律师选聘流程,拟通过法律途径向三家供应商追偿。
毕马威在核查中执行了包括访谈管理层、检查合同及支持性文件、查阅收付款明细、核查供应商背景等程序,认为公司相关交易具有商业实质,会计处理符合准则规定,与供应商不存在潜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同时,公司对相关采购及所收发票执行了必要审批及认证程序,未能识别虚开发票具有客观合理性,相关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
公司表示,本次事件系个别供应商单方面违法违规所致,属偶发个案,不会对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已对现有供应商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并将加强供应商动态管控与评估,完善内控制度,同时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及时回应市场关切。
三家供应商基本情况如下:
| 公司名称 |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 | 公司类型 | 注册地址 |
|---|---|---|---|---|
| 上海亿红晟科技有限公司 | 2019-11-29 | 100万元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上海市奉贤区海湾镇五四公路3349号55幢F1-1730室 |
| 上海网高体育科技有限公司 | 2020-07-31 | 200万元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上海市奉贤区金海公路2866号1幢5层 |
| 上海余颖体育科技有限公司 | 2023-05-08 | 100万元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上海市奉贤区金海公路2866号1幢5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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