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颜
通读中国古今文学作品会发现,方言一直是在场的。作为文学创作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方言是体现地域精神、地域内涵最有效、最重要的手段。一个作家,无论怎样熟练地运用普通话,仍会不自觉地将口语形诸笔端,不经意间便烙上了方言的痕迹。从某种意义上说,方言恰恰是构建文学作品独特魅力的一道法门。
阅读萧红的小说《生死场》,便很容易被其中不经意流露的方言带入东北农村,带入那个悲怆而凄惨的时代。作为萧红早期创作的一个巅峰,这部作品在鲁迅先生的力荐下得以发表,很快奠定了萧红作为抗日作家的地位。
譬如她写到“麦场、窖子、石滚、炕角、窗纸、筐篮、胰子”,写到“河沟、乱岗子、棺材铺、屯子里”,写到“井上汲水的桶子,搅酱缸的耙子,喂猪的槽子,掘菜的刀子,掘坑的铲子”……那些东北农村的日常事物与场所,散发着语言的光芒,将一个地方的风土人情活脱脱地呈现在眼前,使我跟随她的文字,进入那个地域,体味那样一种质朴、辛劳又粗粝的生活。
农民们的生活是和牲畜、土地相依相伴的。小说中一次次出现“马勒带,马槽子,小狗生出来,山羊嘴上的粘沫”“田间的浅苗湛着青色”“你踏碎了俺的白菜”这样土味十足的表述,是作家在细微观察生活之后获得的经验。其间,许多动词的使用也颇具方言特色,如“绞上水桶”“走漏消息”“使他去抢”“跌在山根的大树干上”,读来准确又生动,于不动声色中融入了对故土的情感,作者建立了独属于自己的文学地理坐标。
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东北这片土地曾经遭受无比残酷的蹂躏。整部小说用情感丰沛的笔调,细致地描摹着东北农民“贫苦无告”的生活,到处是“乱坟岗子,坍落的房屋,污没着鞋子的道路”。严酷的生存条件,不堪的社会环境,使他们连最基本的温饱都得不到满足,以至于人人麻木不仁、暴躁冷酷,糊糊涂涂地生,乱七八糟地死。
小说中的许多人物都没有正经的名字,有的只是一个简单的称谓或外号:罗圈腿、麻面婆、二里半、老王婆……这般称呼,堪称一种带着血泪的幽默。他们总是活得不如意,总是无奈地发泄着怨恨与愤怒,于是骂人的方言便充斥了通篇,比如“混账、败家鬼、吵家鬼、该死的”等。在那个时代,死亡发生得如此频繁,如此悲惨:备受丈夫折磨的月英在孤独无望中死去,成业亲手摔死了才满月的女儿小金枝……当活命都已成奢侈,临盆的女人得不到丈夫的关爱,人的生命变得微不足道,心底的愤怒和暴戾也被激发。萧红驾轻就熟地描述着男人、女人、孩子、动物的悲苦遭际,将那块灾难深重的黑土地上一个个痛苦的家庭,刻画得淋漓尽致、入骨入血。
胡适在《海上花列传》的序中写道:“方言的文学之所以可贵,正因为方言最能表现人的神理。”的确,在《生死场》的最后,农民们在日寇铁蹄的践踏下实在活不下去了,民族意识和反抗情绪逐渐苏醒。是故,我们在小说中会读到“镰刀会、红胡子”,也会读到老毛子、日本子、洋鬼子这样的方言表述,那是他们对侵略者浸透着仇恨的称呼。小说还写到“枪子”,写起义的人,每人走到那枪口前就跪倒下去盟誓:“若是心不诚,天杀我,枪杀我,枪子是有灵有圣有眼睛的啊。”被亡国之恨激发的斗志,在这裹着方言的盟誓中,于每个人的胸膛里激荡着。正如小说中时常出现的一句话:“有什么法子呢?”反抗,也许是最后的法子。
此时是傍晚,我搁下笔,如小说中所言,“阳光比正午钝了些”。所幸,那些含有丰富文化价值的词汇,仍在方言中鲜活着,在文学作品中抵达着普通话无法抵达的微妙、准确而又迷人之境。
(作者为中国作协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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