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贵州日报
“本案的成功办理,不仅彰显了检察机关对非法狩猎犯罪的零容忍态度,更凸显了检察公益诉讼在应对新型犯罪手段中的法治担当。通过全链条打击与源头治理,不仅斩断了破坏环境资源的黑手,更为无人机的合规运用划出了不可触碰的法律红线。”3月24日,由铜仁市印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全省首例利用无人机“坠箭”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江口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田某甲等三人被判处拘役三个月至有期徒刑八个月不等刑罚,同时判决田某甲等四人连带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共计1.44万元,并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据悉,与传统狩猎方式不同,利用无人机“坠箭”非法狩猎呈现出高度技术化特征,该行为不仅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损害了生物多样性,还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除了破坏生态环境,无人机‘坠箭’还严重威胁公共安全,高空抛射利刃无法精准控制,无法区分人畜,极易造成群众伤亡和财产损毁,其社会危害性远超直接造成的野生动物损失。”印江自治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卡铁表示,随着犯罪产业化、技术化趋势明显,司法机关越来越重视“打源头、断链条”,既严惩直接实施者,也深挖、严惩犯罪方法的传授者,彻底铲除滋生此类犯罪的“技术黑市”。
庭审结束后,印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与江口县人民法院积极创新野生动物资源修复模式,将该案的赔偿金1.44万元纳入梵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救护中心,用于该区域野生动物的救助、救治与保护工作。
针对无人机“坠箭”非法狩猎引发的公共安全监管问题,印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形成监管闭环。同时探索建立“梵净山生态检察官”办案团队,构建“刑事打击+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专门团队”多重治理模式,推动生态损害赔偿资金落地见效。
(安慧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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