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中远海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上网附件:
1.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信永中和:中远海能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为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注4:投资建造6艘VLCC的预计交船时间为2027年09月、2028年01月、2028年06月、2028年09月、2028年10月、2028年12月。
注5:投资建造2艘LNG运输船的预计交船时间为2027年07月、2027年10月。
注6:投资建造3艘阿芙拉型原油轮预计交船时间为2026年12月、2027年09月、2027年11月。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2026-013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待处置船舶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6年3月26日,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本公司”或“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简称“本集团”)召开二〇二六年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飞池”等7艘船舶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董事会批准对已决策待处置的“飞池”等7艘船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约人民币约4.39亿元,以上减值计入2025年度损益。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本情况
(一)会计准则适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一固定资产》及《企业会计准则第8 号一一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二)减值测试背景情况
2025年8月15日,公司二〇二五年第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二手船转让方式处置“远盛湖”轮、“飛池”轮及“躍池”轮的议案》。2025年10月30日,公司二〇二五年第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二手船转让方式处置“千池”轮等四艘船舶的议案》。
2025年9月18日至2025年11月20日,公司挂牌出售“飛池”轮和“躍池”轮(非五星旗船)。在此期间买家报价远低于评估备案价格和同期成交价格,未能成交。2025年12月26日,公司二〇二五年第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飛池”轮及“躍池”轮二手处置并转为报废拆解的议案》。“千池”、“秋池”、“偉池”、“業池”的船型、船况与“飞池”“跃池”类似。
“华川”轮由于经营严重亏损,经公司决策退出营运。
综合上述情况,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中海发展(香港)航运有限公司持有的“千池”、“秋池”、“偉池”、“業池”、“华川”、“飛池”和“躍池”等7艘船舶处于待处置状态,均已出现减值迹象。
(三)减值测试结果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上述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飛池、躍池在二手船市场的报价及交易情况的不确定性,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无法可靠估计;公司聘请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5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上述7艘船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进行估算。
根据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在评估基准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评估结果与账面价值相比,发生资产减值金额约为人民币4.39亿元。具体如下表列示(单位为万元):
■
注1:因“华川”轮评估价值为负值,减值金额为账面净值;剩余船舶评估价值为正值,减值金额为评估价值减去账面净值。
为真实反映本集团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在2025年年末对已决策待处置的“飛池”等7艘船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约人民币4.39亿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本集团财务状况的影响
计提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将相应减少本集团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人民币4.39亿元,并会相应减少本集团2025年末所有者权益,对本集团2025年度的经营现金流没有影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3月20日,公司召开二〇二六年第一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飞池”等7艘船舶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真实、合理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和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6年3月26日,公司召开二〇二六年第四次董事会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飞池”等7艘船舶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执行的有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更准确反映公司船舶资产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实际价值,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上网附件:
1.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减值测试事宜涉及的“千池”等7艘船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资产评估报告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2026-015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 2026年3月26日,公司二〇二六年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计划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风险提示:公司所属子公司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以控制利率风险为目的,但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履约风险、法律风险及境外交易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所属境外子公司为合理控制利率风险,按“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相匹配”的套期保值原则,拟在境外以场外交易方式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以下简称“本交易”)。
公司所属境外子公司存续业务附带银行贷款利率掉期条款,可以将浮动利率贷款转换为固定利率贷款以规避债务利率波动的市场风险。本交易有真实的业务背景和客观的业务需要,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以上交易中,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在经济关系、套期比率、时间都满足套期有效性。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抵销被套期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程度,可实现套期保值的目的。
(二)交易金额
公司拟于2026年开展金额为79,837.09万美元的利率掉期业务,该额度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连同过往存续业务,公司在上述期间内任一时点的持仓规模不超过14.32亿美元,不涉及保证金及权利金。
董事会批准及授权公司管理层按上述计划及额度核批具体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实施方案。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1. 交易地点和场所:在境外以场外交易方式进行。
2. 交易对方:为具有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经营资质和信用评级良好的金融机构。
3. 交易合同主要条款:2026年度的79,837.09万美元利率掉期业务,合同生效条件、附加条件以及争议处理方式等条款以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
(五)交易期限
上述额度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审议程序
本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2026年3月26日,公司二〇二六年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计划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 决策和市场风险:市场风险,即因金融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金融衍生交易可能出现亏损的市场风险。
2. 履约风险:履约风险,即因交易对方可能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衍生品合约,导致公司产生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失的履约风险。
3. 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时,若交易未能完全按审批的方案执行、交易错单或未按规定程序进行交易操作等,将带来操作风险。
4. 法律及信用风险:即因相关法律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造成合约无法正常履行,导致可能给公司带来损失的法律风险。
5. 境外交易风险:如金融衍生交易在境外开展,可能发生交易所在地政治、经济和法律风险的境外交易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恪守风险中性管理原则,通过资产债务结构调整,自然对冲风险;严守套期保值原则,不以金融衍生工具进行套利和投机。
2. 公司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前提下,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公司具体实施金融衍生业务遵循《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管理规定》。
3. 公司严格执行前中后台岗位、人员分离原则,由公司管理层审批交易,交易人员、品种及额度明确,按规定程序审批后进行操作。截至目前公司未发生保证金交易,公司目前尚未开设保证金账户。
4. 公司风险监控措施完善,截至目前未发生应报告的重大风险事件。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子公司开展上述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有利于控制利率风险,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进行套期保值有效性测试。符合套期确认条件的金融衍生业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进行会计处理。
■
五、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子公司开展上述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业务有利于公司控制利率风险,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对于潜在的风险,公司已采取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
综上,保荐人对中远海能子公司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业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6日
下一篇:班主任生娃,毕业生缝百家被送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