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水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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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英国伦敦召开的IMO船舶系统和设备分委会第12次会议(SSE12)上,由上海海事局指导,洋山港海事局主导编写的《关于制定<使用电池储能系统船舶安全临时导则>目标与高层次功能要求的建议》提案正式通过。这是我国在IMO框架下提交并获采纳的首份基于目标型标准(GBS),标志着中国基层海事机构参与全球海事规则制定的能力实现历史性突破。
随着全球航运业绿色低碳转型加速,船舶电池储能系统应用爆发式增长。然而,锂离子电池、超级电容器、可更换集装箱式电池等技术路径异构并存,导致风险防控难度大、运维管理复杂,监管规则呈现碎片化趋势,成为制约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共性难题。传统“一刀切”的监管模式已难以适应新兴技术的快速迭代。
面对挑战,洋山港海事局创新提出“技术中立、统一框架”的治理思路。该提案摒弃了对单一技术路线的限制,将各类主流电池技术纳入统一的GBS框架下,构建起层次清晰的“目标-功能”体系。这一方案被与会专家高度评价为“兼顾了监管的刚性底线与技术创新的最大弹性”,有效化解了技术迭代快与法规滞后之间的矛盾,为后续具体技术条款的制定提供了科学的顶层依据。
凭借前瞻性的设计与务实的解决路径,该提案在会议期间获得了IMO秘书处及各成员国代表团的高度认可。与会代表一致认为,提案精准契合全球航运减排与安全发展的迫切需求,成功填补了该领域的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