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工业区延安路35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16日
至2026年4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3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江航装备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4月10日9:00-17:00,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6年4月10日17:00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工业区延安路35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6年4月10日17:0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工业区延安路35号
邮编:230051
电话:0551-63499001
传真:0551-63499351
联系人:袁乃国、朱强
特此公告。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4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86 证券简称:江航装备 公告编号:2026-014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4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止2025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14人,其中合伙人182人,注册会计师1,053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4年度业务收入15.75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7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05亿元。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21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95.44亿元,收费总额2.82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2024年度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4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大信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信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涉诉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四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581.51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大信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0次、行政监管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8次。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5次、行政监管措施34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4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龙娇
2009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6家。
(2)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嘉尧
202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3家。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熊建辉
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挂牌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龙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尚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 。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龙娇、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嘉尧、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熊建辉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分别为人民币36万元和6.3万元。2026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2026年度拟支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2.3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3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3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同意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88586 证券简称:江航装备 公告编号:2026-015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44号文)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093.61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2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3,661.3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9,568.0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093.34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28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0年7月2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0〕020027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2025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情况: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未到期现金管理余额420,000,000.00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30,124,501.00元,报告期内,募投项目投入40,536,658.32元,募集资金未到期现金管理金额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419,438,139.94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投向变更以及管理和监督作了详细规定,并得到严格执行。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和四方监管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于2020年7月28日分别与交通银行合肥北京路支行、招商银行合肥政务区支行、浦发银行合肥瑶海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为了便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合肥天鹅制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鹅制冷”)、中信证券、中航证券、交通银行合肥北京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已经严格 遵照制度及协议的约定执行。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公司拟将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技术研究与科研能力建设项目、产品研制与生产能力建设项目、环境控制集成系统研制及产业化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8月27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含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尚未到期的情形。
公司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政务区支行签订协定存款合同,约定账号:551903304910618内资金分为活期存款资金和协定存款资金两部分,其中活期存款资金部分为50万元,超过额度的资金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有效期为12个月,自2025年4月2日起至2026年4月1日止,到期后需重新签订合同。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协定存款为10,430,359.93元。
公司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瑶海区支行签订协定存款合同,约定账号:58040078801100000828、58040078801000000829内资金分为活期存款资金和协定存款资金两部分,其中活期存款资金部分为10万元,超过额度的资金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有效期自2025年12月24日起至2026年12月23日止,到期后需重新签订合同。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协定存款为66,305,985.66元及324,155,158.35元。
公司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北京路支行签订协定存款合同,约定账号:341335000013000658543内资金分为活期存款资金和协定存款资金两部分,其中活期存款资金部分为10万元,超过额度的资金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有效期为12个月,有效期自届满日起自动延期一年,延期次数不限。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协定存款为15,558,482.76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26年1月20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4.40%。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中航证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技术研究与科研能力建设项目”、“产品研制与生产能力建设项目”、“环境控制集成系统研制及产业化项目”已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结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9,518.30万元(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各募投项目已签订合同待支付金额,实际金额以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于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中航证券出具了核查意见。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为了保障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和管理,2020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以部分募集资金向天鹅制冷提供总额不超过7,036万元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在该募投项目规定的实施周期内,上述借款总额范围内一次或分期向天鹅制冷提供借款,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3年,可以滚动使用,也可以提前偿还,到期后双方无异议,该笔借款可自动续期。截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向天鹅制冷提供借款6,100.00万元,其中报告期内向天鹅制冷提供借款1,000.00万元,专项用于环境控制集成系统硏制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建设。
为了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和降低采购成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按季度统计以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金额,再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转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重大违规情形。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7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688586 证券简称:江航装备 公告编号:2026-012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拟由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状况向四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营业部10,000万、浦发银行合肥分行10,000万、招商银行合肥分行10,000万、中国银行合肥蜀山支行5,000万。授信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及授信产品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金额为准,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授信业务。
以上授信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确定。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特此公告。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