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91 证券简称:金橙子 公告编号:2026-004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橙子”)拟对募投项目“激光柔性精密智造控制平台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及“高精密数字振镜系统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募投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不变。
● 公司拟新增控股孙公司苏州市捷恩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捷恩泰”)作为募投项目“激光柔性精密智造控制平台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及“高精密数字振镜系统项目”的实施主体。
● 本次募投项目调整相关事项没有改变募投项目的整体投资规模和投资用途等,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但在上述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募投项目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知悉风险,谨慎决策。
● 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及《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激光柔性精密智造控制平台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及“高精密数字振镜系统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同意新增苏州捷恩泰作为募投项目“激光柔性精密智造控制平台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及“高精密数字振镜系统项目”的实施主体。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8月2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71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666,7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7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87,097,559.00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80,884,420.3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06,213,138.68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容诚验字[2022]210Z0025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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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24年8月,公司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并完成结项;
注2:2025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及《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激光柔性精密智造控制平台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及“高精密数字振镜系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6年12月,本次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用途、投资规模等,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同意终止“市场营销及技术支持网点建设项目”并将终止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及其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续将优先用于支付公司收购长春萨米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55%股权的交易对价,若该次交易因不可控因素终止而未顺利实施,则该部分资金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1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情况及原因
(一)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及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募投项目建设稳步推进,经公司审慎研究,拟对“激光柔性精密智造控制平台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和“高精密数字振镜系统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募投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不变。
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前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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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计划制定时间较早,是根据当时的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环境和公司自身情况等因素制定。原计划采购的部分设备型号、规格或数量已无法完全匹配项目当前及下一阶段的实际研发与生产需求。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拟根据现有业务的发展需求和项目的实际运行情况,在募投项目总投资金额、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调整两个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增加建筑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含其他工程费用、试验研究费、土地购置费、软件购置费等),优化调整设备购置、降低设备购置费用、剔除部分非紧迫或可替代的设备购置项,降低预备费以及铺底流动资金等。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和自身发展战略而作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调整没有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规模和投资用途等,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若未来存在其他购置设备等需求,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进行采购。
四、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及影响
(一)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
为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拟新增苏州捷恩泰作为募投项目“激光柔性精密智造控制平台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及“高精密数字振镜系统项目”的实施主体。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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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新增的实施主体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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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调整前后,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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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后,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为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苏州捷恩泰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公司将与苏州金橙子、苏州捷恩泰、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2026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事项。
(二)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影响
本次新增公司控股孙公司苏州捷恩泰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此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调整没有改变募投项目的整体投资规模和投资用途等,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亦不存在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及《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激光柔性精密智造控制平台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及“高精密数字振镜系统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同意新增苏州捷恩泰作为募投项目“激光柔性精密智造控制平台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及“高精密数字振镜系统项目”的实施主体。
上述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金橙子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事项无异议。
七、关于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上述《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