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存在因市值低于5亿元而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暨首次股价低于1元的风险提示公告
创始人
2026-03-13 03: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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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55 证券简称:*ST精伦 公告编号:临2026-017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存在因市值低于5亿元而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暨首次股价低于1元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2026年3月12日总市值为4.72亿元,已连续四日低于5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每日股票收盘总市值均低于5亿元情形的,上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公司股票2026年3月12日收盘价为0.96元,再次首日低于1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的情形,上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6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两项以上终止上市情形的,按照先触及先适用的原则对股票实施终止上市。

●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6.1条第二款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在上交所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或每日股票收盘总市值均低于5亿元情形的,上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属于交易类强制退市。

公司股票2026年3月12日收盘价为0.96元,再次首日低于1元,总市值为4.72亿元,已连续四日低于5亿元。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低于5亿元、股价低于1元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2.5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首次出现在上交所的股票收盘总市值低于5亿元,应当在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出现连续10个交易日(不含公司股票停牌日)在上交所的每日股票收盘总市值均低于5亿元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1次,直至公司股票收盘总市值低于5亿元的情形消除或者出现终止上市情形之日止(以先达到的日期为准)。

2026年3月9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1.01元,总市值为4.97亿元,首日低于5亿元,2026年3月10日公司披露了《精伦电子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存在因市值低于5亿元而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4)。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2.3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首次出现股票收盘价低于1元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出现连续10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1次,直至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1元的情形消除或者出现终止上市情形之日止(以先达到的日期为准)。

2026年3月10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0.96元,第一次首日低于1元;总市值为4.72亿元,连续两日低于5亿元。公司于2026年3月11日披露了《精伦电子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存在因市值低于5亿元而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暨首次股价低于1元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5)。

此公告为公司可能触发面值退市的第一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三、其他事项

1、财务类退市风险

公司预计2025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年报披露后将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7条等规定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2、交易类退市风险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2.6条的规定,公司股票收盘总市值连续20个交易日均低于5亿元,公司股票应自该情形出现的次一交易日停牌,上交所将在公司股票停牌之日起的5个交易日内,向公司发出拟终止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后续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6.1条第二款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当前股票价格走势及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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