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防网络不良信息“围猎”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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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1 07: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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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晓霞代表

  本报北京3月10日电(全媒体记者刘亚)“当前,互联网已深度嵌入未成年人成长空间,一些‘围猎’未成年人的不良信息正在暗流涌动,手段隐蔽、形式多样、危害深远,值得高度警惕。”全国人大代表、沈阳大学体育学院教授李晓霞在全国两会期间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李晓霞代表发现,网络不良信息对未成年人的侵蚀呈现出三种方式:一是短视频内容的“隐形侵蚀”。部分微短剧剧情空洞,充斥着“霸道总裁爱上我”等成人化情感叙事,刻意放大暴力冲突,诱导未成年人模仿不良言行。二是软色情以“擦边”形式向低龄群体渗透。有的主播利用隐晦“黑话”向未成年人推销成人用品。有的二次元周边店铺售卖穿着暴露、标注“可脱”的手办,利用青少年的猎奇心理,扭曲其尚未成型的价值观和审美观。三是卡牌与“谷子”经济催生新型沉迷与诈骗。一些直播间内,主播通过“对对碰”“挖宝”等玩法,利用饥饿营销话术诱导未成年人冲动消费。更令人揪心的是,该领域已成为诈骗犯罪重灾区,不法分子冒充“公检法”,以“购买‘谷子’涉嫌诈骗”为由,对未成年人实施远程诈骗。

  面对这些新型“围猎”手段,单纯依赖事后惩戒已显乏力。李晓霞代表建议,应从三个层面构建全链条防护体系:

  在法律层面,建议加快出台针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的配套规定或实施细则。针对隐蔽的软色情、诱导性消费话术、恶意改稿二创等行为,制定更为明确的界定标准和处罚清单,从源头上斩断借未成年人牟利的黑手。

  在平台治理层面,建议强制要求平台建立“涉未成年人内容审核特别标准”,利用AI技术结合人工复审,对涉及未成年人的视频进行风险评级。特别是针对直播拆卡、“谷子”二手交易等新兴领域,强制开启“青少年模式”,并对此类直播间的打赏、充值功能设置单日限额甚至关闭,打破“流量至上”的利益驱动。

  在司法保护层面,李晓霞代表指出:“对检察机关而言,应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网络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对制作、传播涉未成年人软色情、诱导消费、网络诈骗等行为形成有力震慑。”她同时建议,检察机关应探索开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公益诉讼,针对网络平台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监管部门履职不充分等问题,依法发出检察建议或提起公益诉讼,推动相关部门履职尽责。结合法治副校长工作,检察机关还可以深入校园开展网络安全法治宣讲,通过以案释法,帮助未成年人增强法治意识和自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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