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特新材:前期披露信息无更正补充,将依规履行信披义务
创始人
2026-03-09 09:0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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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提问:

董秘您好,请问公司前期发布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表内容是否有进一步变化?是否有需要修正之处?

董秘回答(志特新材SZ300986):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关于公司业务进展情况,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秉持审慎原则,理性决策投资,注意防范投资风险。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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