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6日成功召开了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及类别股东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其2023年多项股权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及相关管理办法的系列议案。此次调整涉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及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根据公告,各项议案均获得了高票通过。在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上,所有六项议案的非关联股东同意比例均超过98%。其中,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同意率最高,达到99.45%。在涉及类别股东表决的环节,H股类别股东会议和A股类别股东会议也对相应议案给予了支持,各项议案的通过率均超过85%。
会议表决程序严谨,关联股东均按规定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法律顾问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为此出具了肯定性的法律意见。
此次调整多项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表明长城汽车管理层旨在根据当前市场环境与公司发展实际情况,对原有的激励方案进行优化,以更好地稳定核心团队,调动员工积极性,保障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稳步推进。相关决议的生效将为公司未来人才激励与业绩增长绑定提供新的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