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3月6日,龙湖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内幕消息盈利警告公告。
根据公告,经初步审阅集团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及根据公司现时可得的资料,龙湖集团对比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人民币104.0亿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预计约人民币10.0亿元。
对比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剔除投资物业及其他衍生金融工具公平值变动影响后公司拥有人应占核心溢利人民币69.7亿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剔除投资物业及其他衍生金融工具公平值变动影响后公司拥有人应占核心亏损预计介于人民币15.0亿元至人民币20.0亿元,主要由于房地产市场延续调整态势,量价压力下导致本公司开发业务的结算收入下降,结算毛利率进一步降低。
龙湖集团表示,过去三年,公司稳步有序压降负债,债务结构持续优化,未来每年到期债务规模可控。2025年度内,集团整体及各航道均实现正向的含资本性支出的经营性现金流,至此集团已连续三年实现含资本性支出的经营性现金流为正。运营及服务业务稳步发展,持续为集团贡献稳定利润。
面向未来,龙湖集团将始终把安全性放在首位,保持经营性现金流为正,继续有序降低负债,持续推动业务模式的转型,以运营及服务业务带动增长,实现从传统开发商向运营服务商的角色迭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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