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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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6 05:2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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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38 证券简称:中直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4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73号),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88,287,227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价格为33.98元/股,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973.46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1,734,231.34元(不含增值税,包括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68,265,742.1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7月17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4]第29-00002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办理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设立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具体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27日和2025年1月17日披露的《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编号:2024-041)和《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编号:2025-003)。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终止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终止及新增募投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终止及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编号:2025-055)。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哈尔滨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哈飞集团”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独立财务顾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顾问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日披露的《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编号:2026-060)。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昌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昌飞集团”)、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独立财务顾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顾问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披露的《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编号:2026-00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哈飞集团、昌飞集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终止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人机研发及基础能力建设项目”、“航空综合维修能力提升与产业化-景德镇维修基地建设项目”、“航空应急救援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新增项目“某型机供应链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多用途出口型直升机研制项目”、“大型民用直升机医疗救援构型研制项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无人机研发及基础能力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72757611448)的募集资金已转入哈飞集团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71510179478);“航空综合维修能力提升与产业化-景德镇维修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账号:792900003310003)、“航空应急救援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94761086291)的募集资金已转入公司募集专户(账号:451900018610038),后续将根据新增项目建设进度及实际资金需求,分批划转至该项目实施主体的募集资金专户。为便于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哈飞集团、昌飞集团于近期办理完毕“无人机研发及基础能力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72757611448)、“航空综合维修能力提升与产业化-景德镇维修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账号:792900003310003)、“航空应急救援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94761086291)的销户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完成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哈飞集团、昌飞集团与独立财务顾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财务顾问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就前述募集资金专户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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