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隆新材(301057.SZ)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顺华先生与杭州星臻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沈顺华与杭州星臻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沈顺华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杭州星臻转让其持有的公司701.82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6.0000%),转让价格为每股35.9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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