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3月3日丨康特隆(01912.HK)公告,于2026年3月2日,公司接获香港高等法院于2026年3月2日发出的原始停止通知书,该停止通知书乃代表卿浩东及汪凯("申请人")提出,禁止转让现时登记于P.Grand(BVI)Ltd.("P.Grand")名下的51,362,815股公司股份,以及支付其任何股息或利息,直至向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发出14日通知为止。发出停止通知书的指称理由是申请人声称为该等51,362,815股股份的实益拥有人,而非P.Grand及董事会主席兼执行董事林强("该指控")。
董事会就该指控向林強作出查询,并获悉林表示不同意该指控,且对停止通知书的细节存疑。林強及公司拟于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向高等法院申请撤销有关停止通知书。
截至本公告日期,P.Grand由林強持有,而林強则持有662,746,000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约50.29%,因此为控股股东。公司已就停止通知书对公司的影响谘询其法律顾问。根据公司法律顾问的意见,公司认为停止通知书将不会对公司的业务营运及财务状况产生即时及直接影响。
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自2026年3月4日上午九时正起恢复公司股份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