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通脉(维权)(证券代码:603559)3月4日发布公告,披露公司与中晟宏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晟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的二审终审判决结果。法院判决公司需向中晟公司支付工程款2724.63万元及相应利息,公司表示将申请再审,并强调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公告显示,该案源于2023年7月中晟公司对中通国脉提起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吉林省通榆县人民法院于2025年6月作出一审判决,中通国脉不服判决并提起上诉。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于近日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并判令中通国脉在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中晟公司给付工程款27,246,265.81元及利息(利息自2023年7月19日起至实际给付完毕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同时,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需在欠付的建设工程价款27,246,265.81元范围内对中晟公司承担给付责任。
关于诉讼费用,一审案件受理费181,133元、保全费5,000元、鉴定费399,388.21元,由中通国脉负担一审案件受理费178,031元、保全费5,000元、鉴定费399,388.21元,中晟公司负担案件受理费3,102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58,233元,由中通国脉负担178,031元,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负担178,031元,中晟公司负担2,171元。
针对此次判决对公司的影响,ST通脉表示,公司已依据会计准则及债权性质计提预计负债1628.57万元,并预留了相应偿债资源。剩余1096.06万元为重整完成后的继续履行项目,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强调,预计本次诉讼事项不会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最终影响金额以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数据为准。
公司同时透露,计划就本案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并将根据案件审理进展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项目 | 具体内容 |
|---|---|
| 涉案金额 | 人民币27,246,265.81元及利息 |
| 已计提预计负债 | 16,285,651.43元 |
| 继续履行项目金额 | 10,960,614.38元 |
| 一审中通国脉负担费用 | 案件受理费178,031元、保全费5,000元、鉴定费399,388.21元 |
| 二审中通国脉负担费用 | 案件受理费178,031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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