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讯】3月2日,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宇邦新材,证券代码:301266)发布公告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超募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的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告显示,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投资收益再投资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公司管理层获授权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部负责具体办理。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宇邦新材于2022年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6.9836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净额为6.1199亿元。根据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原计划投入四个项目,具体如下: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万元)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
| 年产光伏焊带13,500吨建设项目 | 30,689.68 | 28,057.61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674.87 | 5,674.87 |
| 生产基地产线自动化改造项目 | 2,929.50 | 2,929.50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0,000.00 | 10,000.00 |
| 合计 | 49,294.05 | 46,661.98 |
扣除上述项目需求后,公司超募资金为1.4537亿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已使用1.305亿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闲置超募资金1486.84万元(未含现金管理收益和利息收入)。
现金管理具体安排
本次现金管理旨在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产品品种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不涉及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领域。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表示,将严格控制投资风险,通过事前审核评估、实时关注产品情况、独立董事监督检查等措施保障资金安全。现金管理所获收益将按监管要求管理使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审议程序与机构意见
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发表核查意见认为,本次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宇邦新材强调,本次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将有助于实现现金的保值增值,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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