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
【背景】关于收入确认:
(1)在直销业务类型中,公司主要分为寄售式采购及买断式采购。寄售式采购主要指供应商将货物寄存在公司仓库或公司指定医院仓库,待公司实现销售后,公司确认采购该器械的业务模式。买断式采购主要是指公司签收便已完成采购的业务模式,与公司是否实现销售以及实现销售时点无关。在直销业务类型中,寄售采购各期占比均在75%以上。
(2)发行人的分销模式不属于传统经销模式,发行人在该业务中主要为行业上下游提供物流、渠道、结算、资质管理等综合服务。下游二级经销商的资格准入、销售金额的区间、销售区域的限制、提供市场指导价格以及销售业绩考核、销售返利等激励奖惩措施由上游厂商制定。分销业务模式下,主要是买断式采购,主要采用先款后货的结算方式,即公司通常在收到客户全额预付款后才进行发货。
【问题】补充说明收入确认依据是否充分可靠,收入确认时点是否准确,相关财务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对于收入确认相关留痕证据的系统验证情况。
【回复】
1、公司收入确认依据充分可靠,收入确认时点准确
发行人不同销售模式下收入确认依据与收入确认时点如下:
销售模式 | 业务流程 | 收入确认依据 | 收入确认时点 |
直销业务-寄售 | 发行人将货物运输至客户指定地点后,客户根据实际需求领用,待客户领用后,与发行人对账确认,发行人依据双方确认无误的耗用量确认收入 | 对账、暂存核销订单 | 与客户确认实际耗用商品的情况后确认收入 |
直销业务-非寄售 | 发行人收到客户发货通知后,按照通知要求,通过人工运送或物流配送方式将商品运送至客户仓库/导管室/手术室 | 签收单/签收记录/验收单 | 将商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后确认收入;对于合同约定需要安装、调试的商品,发行人将商品交付给客户且完成安装、调试,与客户办理验收手续后确认收入 |
分销业务 | 客户在发行人订货系统创建购销订单,经商务部门审核后,按照订单中的发货要求将商品通过物流配送至客户指定位置或交由客户指定的物流公司 | 签收单/签收记录 | 将商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后确认收入 |
2、相关财务内控制度健全有效
发行人与收入相关的财务内控制度健全有效,业务模式列示如下:
(1)直销业务-非寄售
内控节点 | 控制点描述 | 相关单据 |
合同签订 | 审核客户的经营资质,评估客户经营情况和信用风险,经财务部、运营部、法务部及总经理审核后, 签订正式购销合同/销售订单 | 销售合同/销售订单 |
发出货物并开具发票 | 运营部根据客户的需求发起出库申请,供应链部审核后生成出库单,拣货出库并复核确认,财务部依据销售订单、出库单开具增值税发票 | 出库单(随货同行单)、发票 |
客户签收 | 运营部通过人工配送或物流将货物及发票配送至客户处,客户签收 | 签收单/签收记录 |
确认收入 | 客户签收后,财务部依据销售订单、签收单、发票确认收入 | 收入确认凭证 |
(2)直销业务-寄售
内控节点 | 控制点描述 | 相关单据 |
合同签订 | 审核客户的经营资质,评估客户经营情况和信用风险,经财务部、运营部、法务部及总经理审核后,签订正式购销合同 | 销售合同 |
发出货物 | 运营部根据客户的需求发起出库申请,供应链部审核后生成出库单,由供应链专员拣货出库并复核确认,运营部通过人工配送或物流配送货物至客户处,客户签收 | 出库单(随货同行单)、签收单/签收记录 |
双方对账并创建暂存核销订单 | 客户在固定周期向公司发起结算,与发行人核对确认期间的耗用量,发行人依据双方核对确认的耗用量在系统上创建暂存核销订单 | 暂存核销订单 |
确认收入 | 双方对账确认后,财务部依据暂存核销订单(双方 对账结果)确认收入 | 收入确认凭证 |
开具发票 | 财务部依据暂存核销订单开具增值税发票 | 发票 |
发票签收 | 发行人将发票与对账发票签收单交予客户,客户收取发票后核对无误,在对账发票签收单上签字确认,运营部回收发票签收单 | 对账发票签收单 |
(3)分销业务
内控节点 | 控制点描述 | 相关单据 |
合同签订 | 审核客户的经营资质,评估客户经营情况和信用风险,经财务部、运营部、法务部及总经理审核后,签订正式购销合同 | 销售合同 |
发出货物并开具发票 | 经销商客户在发行人的订货系统创建销售订单,并传导至发行人的进销存系统,经商务部审批后转为销售订单;依据客户发货需要创建出库申请单,经仓库审核后生成出库单,由仓管拣货出库并复核确认,财务部依据销售订单及出库单开具增值税发票 | 出库单(随货同行单)、发票 |
客户签收 | 运营部通过人工配送或物流配送货物至客户处,客户签收 | 签收单/签收记录 |
确认收入 | 客户签收后,财务部依据销售订单、签收单、发票确认收入 | 收入确认凭证 |
3、对于收入确认相关留痕证据的系统验证情况
发行人在运行的与销售相关的主要信息系统为业务系统、物流系统与财务系统。发行人已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IT审计团队对主要信息系统执行信息技术企业层面控制(ITELC)测试、信息技术一般控制(ITGC) 测试、信息技术应用控制(ITAC)测试与信息系统数据分析(ITDA),并出具了信息系统专项核查报告(容诚专字[2023]361Z0711 号)。专项核查报告意见为:截至报告出具日,建发致新已建立的信息系统相关控制及流程,在所有重大方面,能够为其与财务报告相关的信息系统的运行提供合理支持与保障,能够合理保证与财务报告相关的信息系统业务数据及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准确性。
按照业务模式列示发行人主要信息系统留存的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单据情况, 具体如下:
(1)直销业务-非寄售
发行人运营部根据客户的需求或合同约定创建《销售订单》(类型勾选 “销售出库”),并生成《出库申请单》,供应链部审核后生成《出库单》, 财务部依据《销售订单》和《出库单》开具《增值税发票》,运营部通过人工配送或物流将货物、《出库单》、《增值税发票》、《对账发票签收单》运送至客户处,客户签收后,在《出库单》及《对账发票签收单》上签字确认,运营部将《对账发票签收单》上传至业务系统留存。上述业务流程涉及的单据在发行人的业务系统留存。
(2)直销业务-寄售
发行人运营部根据客户的需求创建《出库申请单》,供应链部审核后生成《出库单》,运营部通过人工配送或物流将货物运至客户器械科室/导管室/手术室,客户依据实际需求领用,并定期与发行人运营部对账确认期间耗用量,运营部依据双方对账结果创建《销售订单》(类型勾选“暂存核销”),财务部依据《销售订单》开具《增值税发票》并发起领取发票通知,运营部将《增值税发票》以及《对账发票签收单》送至客户处,客户核实无误后在《对账发票签收单》上签字确认,运营部将其上传至系统留存。上述业务流程涉及的单据在发行人的业务系统留存。
(3)分销业务
经销商客户在发行人的订货系统创建《销售订单》,并传导至发行人的业务系统,经审批后转为《销售订单》;商务部依据客户发货需要创建《出库申请单》,经仓库审核后生成《出库单》,仓库拣货出库后在系统上完成出库确认,并将货物与《出库单》同时交付给物流公司/客户;财务部依据《销售订单》 及《出库单》开具《增值税发票》。上述业务流程涉及的单据在发行人的业务系统留存。
发行人已在业务系统中全面执行“客户线上签收”模块,因此可在业务系统中查阅到电子《客户签收单》。发行人推行电子《客户签收单》主要为取代线下书面签收单据,有助于提效降本,并提高收入确认原始单据的完好度与可追溯性。
监管层在审核收入问题时,关注的绝不仅仅是财务部门怎么记账,而是从业务源头到最终回款的全链条合规性与真实性。公司通过拆解流程、展示内控、佐证系统,来向监管证明:虽然我的业务模式复杂,但我的管理和核算经得起推敲,把收入的合规性,建立在流程的标准化和系统的刚性约束之上,而不是仅仅依赖财务人员的专业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