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2026年2月9日至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考察并看望慰问基层干部群众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进一步深刻阐述了“建设一个什么样的首都,怎样建设首都”这一重大时代课题,为新时代新征程首都发展指明方向。本期“北京策论”特邀专家学者围绕“正确政绩观”“超大城市治理”“高质量发展”等内容畅谈学习体会,帮助广大读者全面深刻准确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凝聚首都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热情和信心。
王晓广 徐启鸣
习近平总书记春节前夕在北京考察并看望慰问基层干部群众时强调,要“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这为党员干部在新征程上干事创业提供了根本遵循。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归根到底就是站稳人民立场,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一切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
政绩观绝非简单的“业绩观”
政绩观绝非简单的“业绩观”,而是党员干部对“为谁创造业绩、创造什么样业绩、靠什么创造业绩”的根本认知与价值判断,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干事创业中的集中体现。它直接决定了施政的方向、路径与效果,关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更关乎亿万人民群众的切身福祉与对中国式现代化的认同感、获得感。政绩观的端正与否,是检验党员干部党性纯度和政治站位的试金石。政绩观端正,方能做到“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在谋划工作时自觉校准人民坐标,在推动落实中紧紧依靠人民力量,最终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扎实业绩;反之,政绩观一旦出现偏差,则极易滑向功利主义的泥潭,或“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或出现急功近利、涸泽而渔的“短期行为”,其结局往往是劳民伤财,透支发展潜力,最终损害党的执政根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十五五”时期,我国发展面临的战略机遇与风险挑战交织叠加,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越是在这种爬坡过坎、攻坚克难的关键阶段,就越需要从思想深处解决好“政绩为谁而树”这一根本性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实效真正惠及人民、经得起检验。
“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相较于那些热衷于“造盆景”“刷数据”的狭隘政绩观,为民造福的政绩观追求的不是个人或小团体的“功名簿”,而是人民群众的“幸福账”;它衡量的不是一时一地的“显性指标”,而是推动地区长远发展、增进社会整体福利的“潜绩”与“长效”。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旗帜鲜明地将“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镌刻在自己的旗帜上,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巩固了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坚守了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立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要坚持“为民造福”的最大政绩观,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时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努力创造出不负历史、不负时代、不负人民的过硬业绩。
把“为民造福”的政绩观落到实干实效上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需要把“为民造福”转化为务实的思想方法、科学的工作流程,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钉钉子的精神狠抓落实,铸就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实绩。
践行为民造福的政绩观,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为民造福绝非主观臆想或一厢情愿,其政绩必须牢牢扎根于客观实际,严格遵循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这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与实践观在执政行为中的具体体现,也是确保政绩科学性、可持续性,最终真正惠及于民的根本前提。践行为民造福的政绩观,必须将“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这一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贯穿始终。一方面,政绩必须源于对“实际”的深刻把握,这个“实际”的核心是群众的真实需求与社会的真实矛盾。脱离了这一核心,任何政绩都可能沦为无本之木。实践中,要坚持问题导向,扑下身子、沉到一线,不仅要“身入”基层,更要“心到”群众,在与群众面对面的交流中感知冷暖、倾听呼声,精准识别群众急难愁盼的“靶心”,真正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使政策的制定、资源的投放与人民意愿同频共振,从源头上避免“政府干、群众看”的问题。另一方面,政绩必须成于按科学规律办事。为民造福的事业,必须敬畏规律、遵循规矩,自觉将各项工作置于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中去审视和推进。在决策环节,需要严格遵循科学、民主、法治程序,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事项充分论证、广纳善言,使决策既承载国家发展的战略意图,又浸润浓郁的民生底色。在落实过程中,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的辩证法。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发展阶段、资源禀赋、文化传统千差万别,必须坚决摒弃“一刀切”的懒政思维和简单照搬的路径依赖,在吃透中央精神、摸清本地实情的基础上,探索既服务国家整体战略,又激发地方内生动力,真正造福一方百姓的高质量发展道路。
践行为民造福的政绩观,要把抓落实摆在突出位置。为政之道,贵在落实。政绩的最终评判,不在于提出了多少愿景,而在于办成了多少实事;不在于发出了多少号召,而在于群众获得了多少实惠。践行为民造福的政绩观,离不开“实干”二字,需要坚持埋头苦干、真抓实干,把每一项惠民利民的部署落实到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上。狠抓落实,首要在于精准转化。不能简单充当“传声筒”,而要做好“翻译器”和“施工队”,把中央决策部署的战略意图与本地实际、群众的特定需求结合起来,将宏观的“规划图”科学地分解为符合本地实际,时序清晰、责任明确的“施工图”与“任务书”,确保国家大政方针精准落地,与群众的迫切期盼无缝对接。狠抓落实,关键在于过程管理。为民造福的实事、要事,必须依托项目化、清单化的科学管理,做到任务明确、路径清晰、推进有序。将教育、医疗、养老等重点民生领域的目标任务,分解为可操作、可跟踪、可考核的具体项目,压实责任链条,形成工作合力,避免因“政出多门”或“推诿扯皮”而损耗政策效能,确保政策红利在传递过程中不减损、不走样。狠抓落实,要看最终成效。抓落实不能“一交了之”,必须贯通“最后一公里”,直至终端见效。要建立常态化的督查评估与反馈调节机制,通过实地调研、数据监测、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等方式,对政策执行效果进行全过程动态评估,及时发现问题、疏通堵点。根据评估反馈,及时校正偏差、优化政策、改进工作,确保干一件成一件,将为民造福的庄严承诺落到实处、终端见效,积淀在百姓的心坎里。
践行为民造福的政绩观,要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政绩的成色,归根结底要由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来评判。为民造福不是抽象概念,如果脱离了群众具体的、现实的民生关切,任何政绩都易流于虚浮。这要求我们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教育、医疗、住房、养老、托幼等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民生问题上持续发力、久久为功,让为民造福的政绩观可观可感、深入人心。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首要在于筑牢社会公平的基础支撑。这是民生保障的基石,关乎社会稳定的基本面。必须坚持规划引领与系统思维,统筹推进“硬环境”改善与“软服务”提升,加快构建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通过制度化的安排确保人人都能享有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基本生活与发展条件,为全体人民追求美好生活提供坚实的制度底座。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关键在于品质提升。要推动优质公共服务资源扩容下沉,通过数字化赋能、区域协作、城乡结对等机制,着力破解资源配置在区域、城乡、群体间的不平衡问题,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必须坚决兜住兜牢民生底线。健全完善分层分类、高效协同的社会救助体系,依托动态监测机制,精准识别并重点关注因病、因残、因灾等致困群体,持续优化并落实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制度,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底线。
(作者分别为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