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亲朋好友之间赠送礼物,是一件很平常随意的事情。但在三千多年前的周朝,你若想送份礼物,可不像今天这样简单随意——在那个礼乐昌明的时代,就连最普通的相见问候,都有一套精妙的礼仪体系,更别提送礼物了。
周王朝将贵族分成不同的等级,自天子以下,王朝贵族分为公卿、大夫、士三级,诸侯分为公、侯、伯、子、男五级。不同身份的人,该送什么礼,该如何行礼,都有严格规定,错不得分毫。
儒家经典《仪礼》记载,西周贵族之间拜访,必须带着特定的礼物,称为“挚”,来表达求见的诚挚之情。但带什么礼物,可不是随心所欲的。据《周礼·春官·大宗伯》记载:“以禽作六挚,以等诸臣。”原来,周朝官方将见面礼分为六等,不同的身份使用不同的礼物。卿相见,要执“羔”,也就是小羊——羔羊群而不党,象征卿大夫洁身自爱、忠于君王的美德。大夫相见,要执“雁”——大雁飞行时秩序井然,代表着大夫们知进退、守纪律。哪怕是最低等级的贵族士,相见时也必须“捧挚求见”,而他们的礼物是“雉”,也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野鸡,具体是指羽毛艳丽的锦鸡。
为什么选择雉呢?古人认为雉不为食物所引诱,不为威胁所屈服,如同士族守节、死义的品格,是气节的象征。
可见在周朝,礼物不是随意挑选的,每一种礼物都象征着不同的身份和品格,同时也是等级关系最直观的体现。
礼物不仅是身份的象征,更是人际交往的重要媒介,送礼时,可不是简单地把礼物送到对方手中,而且有着一套极为繁琐的流程和规范。
客人到达主人家门后,并不能直接说想见主人,而要通过传话:“我一直想来拜见,但无缘相见。今天某人以您的命令让我来见您。”
主人也不能直接说愿意见面,而要回答:“某人也曾命我去见您,可您今天屈尊先来,令我很不好意思,还是请您先回家,我随即到尊府拜访。”
这样的对话通常要反复多次,主客双方围绕“相见”和“收礼”进行三轮以上的谦让,直到主人答应收礼物为止。
光有“对的礼”还不够,送礼流程更要守“辞让之礼”。因为就连谈话时的眼神都有严格规定。如果是和爵位较高的人说话,要先看他的面部,谈话到一半时再看他的胸部,谈话将结束时,再看他的面部。
不得不说,想要送个礼物表达心意,可谓处处是学问。
周礼虽“礼不下庶人”,却也深深影响了民间送礼习俗。与贵族“辨等级、明贵贱”不同,民间送礼更重宗族亲情、邻里互助,礼物多是日常之物,既实用又含寓意。
晚辈拜见尊敬的长辈,或请托他人办事时,常以“束脩”为礼,以示敬意。“束脩”,也就是十条干肉——这不仅是孔子收取“学费”的标准,在民间,它也是一种常见的、较为郑重的见面礼。因为干肉便于长期保存,且在周代属于“中等价值、普适性强”的物品,既显郑重又不突兀,因此成为民间通用礼。
倘若亲朋好友、乡亲邻里家生了娃,贺喜送礼还有“性别专属”——生了男孩,称为“弄璋之喜”,亲友可能会送玉璋(石质或玉质)的仿制品,希望他将来有玉一样的品德,成为君子;生了女孩,称为“弄瓦之喜”,亲友可能会送纺锤之类的玩具,期望她将来善于持家。这一习俗在《诗经·小雅·斯干》中可是早有记载:“乃生男子,载寝之床,载衣之裳,载弄之璋……乃生女子,载寝之地,载衣之裼,载弄之瓦。”
“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诗经·卫风·木瓜》中的这句诗,完美诠释了民间人际交往的准则。周朝建立的礼乐文明,使中国人的视野更多地由神转向人、转向礼仪,中国从此真正地成为礼仪之邦。更重要的是,周代礼物文化中蕴含的礼尚往来精神,早已融入中国人的血脉。《礼记·曲礼》说:“往而不来,非礼也;来而不往,亦非礼也。”这种互相尊重、有来有往的观念,至今仍是中国人际交往的基本准则。文/马庆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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