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球安全治理注入中国检察力量
——专访最高人民检察院国际合作局局长刘志远
要点提示
◎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服务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向国际社会分享中国检察智慧与经验,助力推动全球治理现代化。
◎充分展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自信,推动粤港澳执法司法部门融入全球法治协作网络,让大湾区成为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法治桥梁。
◎涉外检察体系和能力建设是涉外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护航高水平对外开放、应对跨国风险挑战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始终坚持抓住“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这个牛鼻子,重点从国际合作、知识支撑、人才培养、理论研究等方面为高质效办理涉外刑事案件提供有力支撑。
从在香港召开的第十五届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到在广东广州召开的中非检察合作论坛,再到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筑牢法治屏障,过去一年,“检察国际范儿”越来越足,“国际执法司法大格局”越来越趋于完善。
2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际合作局局长刘志远做客“学思践悟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 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最高检厅长访谈时表示,最高检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主动融入涉外法治工作大协同格局,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涉外检察工作的意见》,在涉外检察领域实现“深耕细作”。
2025年中国检察两次在全球舞台惊艳亮相
2025年9月23日,第十五届中国—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召开,会议由最高检主办,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承办,主题为“数字时代打击洗钱、腐败犯罪及资金追缴”,直击如何有效打击跨境犯罪活动、解决各国司法实践共性难题,为区域司法协作进一步明确方向。
一个月之后,2025年10月29日,首届中非检察合作论坛在广东广州举行,不远万里而来的非洲12个国家的代表,围绕“中非现代化进程中的检察担当”主题,分享了真知灼见,签署了会议纪要,填补了中非检察领域多边、常态化对话机制空白。
“两场会议,两个平台,意义不同寻常。”刘志远强调,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服务中国特色大国外交,为国家外交大局提供法治支撑,助力提升国际检察话语权,向国际社会分享中国检察智慧与经验;助力推动全球治理现代化,进一步彰显中国检察机关在国际司法领域的担当,对涉外检察工作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值得注意的一个细节是,两次国际会议都选择在粤港澳大湾区举办。粤港澳大湾区是我国开放程度高、经济活力强的区域,也具有“一国两制三法域”的特殊性。
过去一年来,内地检察机关与港澳司法机关之间的交流日益频繁,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司长林定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时任检察长陈子劲等先后到访最高检,围绕深化司法协作、服务大湾区建设等议题开展深入交流。而最高检则发挥国家检察官学院粤港澳大湾区分院等平台作用,搭建内地与港澳法律交流桥梁,打造国际化检察人才培养阵地。
“我们充分展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自信,推动粤港澳执法司法部门融入全球法治协作网络。助力香港保持长期繁荣稳定,推动大湾区与国外检察机关合作走深走实,让大湾区成为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法治桥梁。”刘志远说道。
为高质效办理涉外案件提供多维支撑
当前,国际局势复杂多变,涉外案件数量也不断增长。从缅北“四大家族”电诈案到多名“红通人员”被引渡回国,多起大要案备受社会关注,国家、公民、企业等各类主体在海外合法权益遭遇前所未有的挑战。
“涉外检察体系和能力建设是涉外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护航高水平对外开放、应对跨国风险挑战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刘志远在接受采访时指出。
如何在开展涉外检察工作时,始终坚持抓住“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外案件”这个“牛鼻子”?刘志远介绍,一方面,坚持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办理涉外刑事案件。依法严惩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依法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赌博、洗钱、走私等犯罪;另一方面,依法维护国家、公民、企业等各类主体在海外的合法权益,规范高效办理刑事司法协助案件。特别是利用国际会议、出访、接待来访等场合,有力推动一些重大复杂案件的磋商、合作。
刘志远表示:“我们以广阔流畅的平台机制为支撑,助力破解国际执法司法合作难题;以全面及时的信息服务为支撑,助力破解域外法查明难题;以精准有效的人才培训为支撑,助力提升涉外办案能力。”
例如,面对近年来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高发的跨境司法需求,最高检首次举办涉东南亚国家刑事法律检察人才研修班,邀请办理缅北电诈重大案件的公诉人、缅甸律政部和柬埔寨总检察院的业务专家为办案人员授课,促进一线检察官完整准确把握法律与事实标准。
在涉外检察工作提质升级的攻坚之年展现新作为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要“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关键之年,也是涉外检察工作提质升级的攻坚之年。”刘志远指出。
一份涉外检察工作“2026年部署图”已经清晰可见:
——服务元首外交、大国外交,深化检察国际合作战略布局。积极稳妥推进与外国司法机关高层互访,强化执法司法合作,推动协议签订与执行,办好国际检察官联合会相关会议,参与多框架下的总检察长会议,推动合作机制化、常态化,完善边境检察机关合作机制。
——提升司法办案质效,协同推动涉外检察体系和能力建设。充分利用刑事司法协助渠道,建立常态化案件合作机制,提升跨境案件办理协同力度。推动智慧检务与涉外办案融合,建立健全域外法查明数据库和专业翻译人才库。
——多措并举,强化检察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和涉外法治人才建设。促进国际社会全方位了解中国法治建设和检察工作,健全涉外检察人才“培养—锻炼—推荐—使用”全链条机制,积极挖掘、培养、输送优秀检察人才至国际组织与驻外机构。
“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快涉外检察体系和能力建设,为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全方位司法保障。”刘志远最后总结。
(全媒体记者:张羽 摄影:全媒体记者钟心宇 海报:察画汇创意社王翊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