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新闻发言人、新闻宣传司司长申展利: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应急管理部新闻发布会。春节假期刚过,先给大家拜个晚年。昨天,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安全生产和森林草原防灭火视频会议,今天的发布会,主要向大家通报安全生产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介绍应急管理部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加强安全防范工作的具体举措。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应急管理部监测防火司司长杨旭东先生、执法工贸局局长杨智慧先生、安全协调司司长汪崇鲜先生、调查统计司司长李豪文先生。
首先,向大家通报安全生产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
2025年,应急管理部与各地、各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森林草原防灭火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力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水平。
安全生产方面。组织实施首次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一省一单”督促问题隐患整改。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推动出台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制修订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14项、总数增至67项,全年排查重大事故隐患102万项,整改率为99.7%。深入开展城镇燃气、电动自行车、动火作业、建筑保温材料等“一件事”全链条安全整治,相关领域事故死亡人数下降超过80%。加强企业关键人员安全培训,采取“中央党校主课堂+各地区分课堂”形式,对5万余名金属冶炼、涉旅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狠抓矿山安全“八条硬措施”硬落实,连续25个月未发生矿山重特大事故;开展高层建筑和自建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组织32个工作组开展暗访检查;强化危化品重大危险源全覆盖检查,查处黑加油点案件7900余起。研发应用道路交通紧急避险“鹰眼守护”预警系统,护航群众出行安全。通过一系列务实举措,全国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8.7%、7%,事故起数首次降至2万起以下,重特大事故连续两年控制在个位数,2025年未发生特别重大事故。
森林草原防灭火方面。推动出台《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和多项行业标准,深化大兴安岭林区森林草原火灾系统治理,对重点省份进行专项指导,系统提升综合防治能力。持续强化火灾预防,开展重大隐患动态清零、查处违规用火、“林电共安”等专项行动。加强监测预警、队伍力量、航空救援、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以水灭火、空地一体等战法创新应用,组织开展“应急使命·2025”原始林区重特大森林火灾扑救演习,成功处置了山西、陕西、西藏等地火灾。全国森林草原火灾起数连续5年控制在千位数以内,2025年火灾起数为历史最低,全年发生火灾226起、受害森林草原面积4971公顷、因灾死亡2人,较前五年均值分别下降64.4%、87.4%、88.2%。
同时,也要清醒看到,当前安全生产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今年以来已发生2起重大事故和多起重大涉险事故,说明安全生产基础仍然不牢固。现在还处于春运期间,节后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陆续复工复产,安全风险不容忽视。据预测,今年全国森林草原火险形势总体呈现“南北并重”态势,打破常规的极端天气日益增多,火灾风险持续加大,防风险、除隐患任务艰巨。
应急管理部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和森林草原防灭火视频会议精神,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加快推进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和森林草原火灾,持续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安全生产方面,一是全面完成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任务。强力推进治本攻坚“八大行动”和畅通消防“生命通道”、提高煤炭深部开采安全水平、推动化工老旧装置淘汰退出和更新改造、加强民航飞行安全等四项重点任务。二是高质量开展2026年度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用好“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多拍摄隐患场景”工作方法,有力有序开展季度明查暗访和年度考核巡查,加强警示曝光,发挥“利剑”作用。三是持续推进“一件事”全链条安全整治。坚持“三管三必须”和“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原则要求,行业部门牵头,其他部门按环节负责,推动解决新问题新风险。四是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坚持规范执法与指导服务并重,强化消防、工贸、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渔业船舶、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五是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推进基层应急消防服务站(点)建设,增强安全生产科技装备支撑能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多措并举筑牢安全防线。
森林草原防灭火方面,一是贯彻落实条例,大力推进依法治火。深入贯彻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指导各地结合实际修订地方性法规,全面提升依法治火水平。二是加强智慧防火,深化推动事前预防。加强空天地一体化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综合运用智防手段,赋能传统人防、物防、技防。持续开展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专项行动,打好“林电共安”攻坚战。三是提升救援能力,持续强化科学灭火。完善森林草原火灾专项预案,加强各级指挥员业务培训,统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部署,加强火灾现场安全管控,做到打早、打小、打了、打好。四是聚焦制度建设,统筹优化体系建设。强化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下应急指挥机制,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五是着眼标本兼治,稳步推动系统治理。全力抓好大兴安岭林区森林草原火灾系统治理工作,指导重点省份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以点带面”提升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整体水平。
以上是向大家通报的有关情况,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
经济日报记者:
春节后是复工复产的高峰期,请问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在做好安全生产防范工作方面有哪些针对性部署?谢谢。
应急管理部安全协调司司长汪崇鲜:
非常感谢你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心关注。春节后企业复工复产比较集中,人员返岗返工流量很大,设备开停车、员工的思想松懈等各类安全风险是比较突出的,这段时间是复工复产的高峰期,历来也是事故易发多发的时段。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提前谋划、周密安排,采取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
一是督促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在春节前就印发通知,对复工复产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特别是对建筑施工、矿山、危化、工贸等复工复产安全风险比较高的领域,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风险研判和警示提醒,多渠道发布事故案例和安全提示,督促各地严防“开局即冲刺”的思想,督促企业严格制定并执行复工复产的有关工作方案,全面开展作业前风险辨识,在开工前对各类设施设备进行认真地检查维护,合理安排生产进度,坚决杜绝开门即超负荷生产的情况。
二是点面结合加强明查暗访。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开展2026年度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的季度明查暗访工作,近期将把高危行业领域的复工复产安全工作情况作为重点检查,指导各地把工作重心向复工复产安全防范任务重、风险比较高、安全不托底的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领域去倾斜,督促企业落实复工复产的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同时,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的“打非治违”力度,严查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管控措施不到位以及风险隐患漏管失控等突出问题。
三是持续强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今年将全面完成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各项任务,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将督促各地区针对复工复产的关键节点,深入推进治本攻坚八大行动,特别是做好开工前动员培训,重点针对新招录员工、转岗员工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督促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进一步完善事故隐患的举报奖励机制,激发企业自查自改重大隐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要加强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积极推进安全生产领域的设备更新和工程治理,严防设备设施“带病运行”和企业“带病复产”,以本质安全水平的提升来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借此机会,我们提示广大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和员工,一定要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做好复工复产的各项准备工作,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风险防范,为做好全年工作开好局、起好步。谢谢!
总台央视记者:
春季气温回升,农事用火、野外踏青等活动增多,如何进一步加强野外火源管控,防止因人为活动引发的森林草原火灾?谢谢。
应急管理部监测防火司司长杨旭东:
感谢总台央视的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春季历来是森林草原防灭火的重要时期,气温回升、降水偏少,叠加春耕生产、踏青旅游等人为活动相对集中,火源管控的压力剧增。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及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和森林草原防灭火视频会议的部署,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抓好各项防控措施,切实把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落到实处。
第一,压实全链条的防火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以林长制为牵引,压实地方党委政府的属地责任。推动森防指各成员单位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强化协同联动,发挥部门优势,加强行业领域的用火监管。督促林牧区经营单位和个人履行防灭火责任,完善防火基础设施,加大巡护力度,确保防控要求落地落实。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联户联保等基层优势,将具体责任下沉到林区基层、山头地块、到户到人。
第二、实施精准化的火源管控。在人防、物防、技防和智防上协同发力,盯紧重要时段、重点人群、重大工程,从严管控祭祀用火、农事用火、林牧区内施工用火等野外用火,严格实施报备、报审制度,对已报备的用火行为,要加强作业前防火教育和实施中安全监管。在高火险时段,指导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布禁火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可能引起森林草原火灾的居民生活用火也要严格管控;组织更多力量下沉一线,加大对重点国有林区林场和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巡护力度,在主要的进山、入林路口设立防火警示标语、标牌,增设防火检查站和劝阻点,坚决把火源堵在山下林外。深入推进重大隐患动态清零、查处违规用火、“林电共安”等专项行动,全力把问题隐患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第三、构建立体化的预警体系。持续优化“空天地”一体化模式,综合运用卫星监测、航空巡护、视频监控、塔台瞭望、地面巡查、舆情监测“六位一体”的手段,不断提升监测预警覆盖面和精准度。加强多部门联合会商研判,及时精准发布预报预警信息,跟进落实联动响应措施,确保直达基层一线、“叫”“应”无缝衔接。
第四、开展全方位的宣传教育。坚持宣传引导和警示教育双管齐下,结合国家安全教育日和防灾减灾日、消防宣传月等活动广泛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进一步推动防火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推广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奖励违规用火举报等有效做法。强化行刑衔接,依法严惩火灾肇事者,及时曝光典型火灾案例及肇事者的处罚结果,以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让“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理念深入人心,形成全民主动参与防火的浓厚氛围。
防范森林草原火灾,不仅需要政府部门的努力,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在此也真诚地呼吁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防火规定,主动抵制违规用火,倡导绿色文明祭扫,共同守护绿色家园。
谢谢!
新华社记者:
去年全国发生了9起重大事故,还有一些典型涉险事故,请问需要从中吸取哪些教训?谢谢。
应急管理部调查统计司司长李豪文: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说起教训来,必然谈到问题,谈到问题,必然比较刺耳,但是刺耳也要说,正所谓忠言逆耳。刚才已经通报了,2025年,全国安全形势总体稳定,重大事故控制在个位数,没有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但从发生的9起重大事故,和去年以来发生的一些典型事故来看,教训还是十分深刻的。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安全和发展必须统筹好。去年山东高密一化学公司发生重大爆炸事故暴露出,涉事企业违规变更工艺技术,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不到位,开车运行不到1个月就发生爆炸。还有的企业基础工作没做好,盲目赶工期,偷工减料、弄虚作假。比如,去年四川阿坝红旗特大桥垮塌暴露出,涉事的勘察公司没有完成设计规定的钻孔数量,却虚报完成,源头上埋下重大事故隐患。再有大家比较关注的,今年年初包钢这起重大事故,在事发前的一个半小时,蒸汽球罐就已经严重泄漏,但是为了不停止生产,企业派驻现场的两名监督员仍然强令继续施工,结果导致包括这两名监督员在内的现场施工的有关人员遇难。监督工作没做好,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还有一些地区盲目地承接不具备基本安全条件的高风险项目,为了追求所谓的发展,安全管理技术跟不上,也没有采取聘请专家、技术团队等必要措施,结果事故不断。这些都警示我们,发展和安全如同车之双轮、鸟之两翼,忽视安全不可能行稳致远,高质量的发展必须以高水平的安全作为基石。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必须绝对的、极端的负责,这也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内在要求。这是第一个教训。
第二个教训,安全责任链条必须拧紧拧实。刚才也通报了,近两年来,在一些行业领域深入开展“一件事”全链条的安全整治,效果很明显、事故也大幅度下降。但从发生的一些事故来看,一些地区和企业单位没有举一反三,在全链条整治上断了链、在各环节责任上断了档,安全生产责任压的不实。比如,去年河北隆化一个老年公寓发生重大火灾,暴露出事发前有关部门多次进行检查整治,但却一直没有发现违规使用夹芯彩钢板的重大隐患,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无证上岗的问题也没有纠正。辽宁葫芦岛去年发生的重大翻船事故暴露出,港口工作人员对船员配备不足、伪造证件“带病”出海的渔船长期放松监管,养痈遗患。还有的事故暴露出,对群众身边的隐患没有治理好,如去年辽宁辽阳一个饭店重大火灾事故暴露出,地方有关部门“只管合法不管非法”,致使涉事饭店私搭乱建长期没有解决;还有去年广东汕头的这起重大火灾也暴露出,长期以来“三合一”“多合一”“下店上宅”这样的突出的风险隐患一直摆在老百姓的身边,没有解决好。大家也关注到了,春节期间,江苏东海、湖北宜城连续发生烟花爆竹爆燃事故,造成了群死群伤,与节日气氛明显不相符。这表明一些地方在烟花爆竹管理上仍然存在严重漏洞,在燃放环节上没有把工作做实做细,元宵节即将来临,在这里也提醒有关方面严格落实“五个严禁、三个必须”,全面加强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包括回收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防止重蹈覆辙。
第三个教训,一些影响安全生产的顽瘴痼疾必须彻底根治。尤其是一些建设施工项目违法违规转包分包、单纯低价中标、层层“扒皮”等突出问题,在一些地方和单位没有彻底根治,有的还呈多发态势。去年青海尖扎大桥重大垮塌,这起事故暴露出,21份劳务合同中就有18份存在违法分包的问题,还暴露出在物资材料采购环节存在严重漏洞,几颗不合格的螺丝就造成了大桥垮塌、造成了16人丧生。今年江苏响水这起桥梁垮塌事故也是暴露出违法分包的问题,涉事的项目表面上是由最高等级资质的大企业承建,实际上施工的是“草台班子”,施工质量难以保证。去年昆明铁路这起重大事故暴露出,施工人员长期违章指挥,不顾调度行车指令,事发前多次组织施工人员提前入场作业,习以为常,这一次没有那么侥幸。道路运输行业去年没有发生重特大事故,今年春节期间也没有发生,但也确实发生了一些重大涉险事故,超速超载、疲劳驾驶、乘车人员不系安全带等老问题依然突出。以上这些问题听起来并不陌生,长期存在就表明是顽固问题,提醒各地区各有关方面抓紧从体制上、机制上、法规标准上研究推动解决。
当前,一些地方和企业单位开春即开工,复工复产集中,借此机会也提醒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不能把别人的事故当作“故事”来听,要紧紧抓住重大风险隐患,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多拍摄隐患场景,真正推动由一个点举一反三到“一件事”,由“一件事”举一反三到一个行业,再由一个行业举一反三到各个行业领域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要进行全链条整治,牢牢把握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常抓不懈、长治久安。谢谢!
总台社教中心记者:
这个问题想问一下杨智慧局长,我们关注到,去年应急管理部在规范涉企执法方面采取了一系列举措,请问效果如何?今年还有哪些具体安排?
应急管理部执法工贸局局长杨智慧:
感谢您的提问。2025年,应急管理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相关部署要求,坚持以制度保障固根基、以问题整治促规范、以科技赋能强质效,推动全系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是强化制度保障。出台《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完善分类分级执法检查制度,依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等,明确年度执法检查频次上限,从制度层面形成无事不扰企业的约束机制。推动各地落实《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推行7项“轻微首违不罚”措施,解决“畸轻畸重”等问题,全国大部分省级部门已出台轻微违法行为免罚、不罚事项清单。
二是强化靶向整治。在全系统开展规范涉企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重点聚焦12类安全生产领域执法突出问题开展靶向整治,同时结合安全生产领域风腐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将其中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不规范执法等3类问题纳入治理重点内容,以案促治、风腐同查,推动各地查纠不规范问题700余项,完善执法制度机制9项,执法规范化水平再上新台阶。
三是强化科技赋能。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执法”等系统应用,通过系统功能迭代升级,智能大模型拓展运用,新增重大隐患判定标准智能匹配、智能裁量等功能,有效帮助基层提高执法能力、执法水平和执法质效。部署开展“线上+线下”非现场执法试点,在不扰企的情况下,进一步提高问题发现查处能力。
安全生产与群众生命安全密切相关,我们在规范涉企执法的同时,始终坚持最严的标准和要求,2025年在执法频次减少的情况下,每千次执法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数同比上升,执法工作初步实现“降频、提质、增效”,有效发挥了预防遏制事故的作用。
2026年,我们将加快构建“关口前移、重违严处、惩教结合、规范文明”的执法模式。一是修订《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突出执法重点,杜绝随意性、计划外执法。二是继续推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纠治问题顽疾,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三是严格“互联网+执法”系统应用,推动实现全流程线上执法。四是推进服务型执法,加快推动企业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自我监督机制,激发企业内生动力。
谢谢!
封面新闻记者:
我们了解到《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想请问《条例》的公布施行有哪些重要意义?在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灾后处置等方面有哪些制度创新?谢谢。
杨旭东:
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2025年10月31日,国务院第7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11月16日,李强总理签署第822号国务院令,正式公布《条例》,并于今年1月1日施行。这是我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一件大事,对完善应急管理法律体系、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将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转化为国家意志和法律制度,回答了2022年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中提到的“加快推进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等法规制定修订工作”这一具体要求。二是深化巩固了改革成果、成功经验,把党的领导、“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体制机制重构、火灾综合防治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内容上升为制度规范,更加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要求相适应。三是完善了森林草原防灭火法规体系,与2019年修订的《森林法》、2024年修订的《突发事件应对法》等上位法紧密衔接,进一步提升了国家应急管理法治体系的整体效能。
《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并非是对原有的《森林防火条例》和《草原防火条例》的简单整合,而是一次继承发扬制度优势、巩固机构改革成果、应对新形势新挑战的系统性重构和深度融合,是适应新任务新要求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立法创新。《条例》共分为六章63个条款,构建了从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到灾后处置的全链条、闭环式管理制度。在强调“坚持党的领导”下,着重对以下六个方面进行了修订:一是调整充实了工作方针,由“预防为主、积极消灭”调整为“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二是规定明晰了管理体制和各方职责,进一步明确了从国家到地方、从议事协调机构到政府部门的职责分工。三是全面细化火灾的预防措施,推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突出强化了防灭火设施“四同步”建设要求。四是统筹规范了防灭火力量体系建设,明确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地方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地方半专业(兼职)森林草原消防队伍以及社会力量等组成专群结合、分级联动的防灭火力量体系。五是研究构建了集中统一的火灾扑救指挥体系,把扑救安全放在了更重要的位置。六是科学调整了火灾分级标准,设定一般森林火灾受害面积的下限为0.067公顷(1亩),调整一般森林火灾受害面积上限和较大森林火灾受害面积下限为10公顷。
今年是《条例》施行的开局之年,我们将深入抓好《条例》的宣贯和执行,推动各地结合实际,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细化完善具体要求,提高法规执行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断提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谢谢。
红星新闻记者:
一直以来,社会公众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试工作关注度较高。请问近期应急管理部出台了哪些改善政策?谢谢!
杨智慧:
感谢您的提问。应急管理部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特种作业培训考试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新政策,可以概括为九条新举措。
围绕减轻企业和从业人员负担提出3条新举措。一是推动证书互通互认。应急管理部会同人社部、住建部、市场监管总局,明确电工、焊工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互通互认要求,不再进行重复培训,可以直接参加考试。二是减少重复取证。修订《特种作业目录》,取得高压电工证书的人员,可以直接从事低压电工作业。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人员在从事本职范围内的作业时,不再要求取得高处作业证。三是取消证书3年复审,改为6年换证。
围绕方便从业人员取证提出3条新举措。一是实行“跨省通办”。申请考试的从业人员,取消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要求,可以向全国任意考核发证机关或者其委托的考试机构提出申请。二是实行预约考试,从业人员可以根据自身工作和生活情况提前预约,便利从业人员参加考试。三是实行延期换证。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失效未超过1年的,按照换证办理,但证书失效期间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围绕考试公平公正提出3条新举措。一是严格“考培分离”。考试机构、考试点不允许从事与考试相关的培训工作。二是统一考试题库。全国实行统一的考试系统、统一的考试题库、统一的考试标准。三是严格考试管理。严厉打击“交钱包过”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考试数据异常的考试点重点核查,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的考试点,持续加大处罚力度,直至停止委托考试业务。谢谢!
南方都市报记者:
我们知道社会公众对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结果高度关注,请问在依法做好事故调查报告公开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谢谢。
李豪文:
谢谢你的提问。事故调查报告全文公开,既是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的需要,又是强化警示教育,提升安全治理效能的重要途径。《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事故调查报告公开都有明确规定,国家层面负责的有关重特大事故调查,调查报告均全文向社会公开。但地方负责的事故调查,有的在调查之后出于各种原因考虑,该公开的未公开或公开不及时。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以下措施:
一是挂牌督办。对于重大事故、典型较大事故以及其他典型事故,由国务院安委会或国务院安委办进行挂牌督办。在督办及时结案的同时,督促及时公开调查报告;对其他较大及一般类生产安全事故分别由省级和市级安委会进行督办,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二是调度核查。对地方政府调查的生产安全事故,我们将通过随机抽查、定期调度等方式,对调查报告的公开情况进行摸底,发现调查报告未公开或公开不及时的,及时进行跟踪督办、及时通报。公开是长期的,严禁公开几天后又撤回。
三是考核巡查。持续将事故调查报告公开纳入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重要内容,督促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落实属地责任,对未公开或公开不及时的地区予以考核扣分。同时,在事故结案后开展的整改情况评估中,将事故调查报告公开作为评估的重要内容。
还有一种情况,有的地方将生产安全事故违规定性为自然灾害、刑事案件、意外事件等非生产安全事故,有的不按程序调查,或调查了也不公开,对此问题将按调查统计造假严肃处理;对以此定性形成的调查报告公开发布后造成严重误导的,将对牵头调查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在这里还需要提醒的是,对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中涉及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涉密信息的,可依法依规予以适当处理后公开,但绝不能以此为借口不予公开。公开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警示社会各方面,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教训绝不能再次用生命和鲜血来验证。谢谢!
申展利: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感谢各位发布人,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再见!
上一篇:准确把握新时代科技人才培养方向
下一篇:马年A股迎来开门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