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结果的提示性公告
创始人
2026-02-28 03:2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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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6-007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结果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劲嘉股份”)于2026年1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深圳市劲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劲嘉创投”或“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86,000,000股股票于2026年2月26日10时一2026年2月2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ifa.jd.com)上进行司法拍卖。现根据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显示的拍卖结果,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进展情况

根据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发布的《成交确认书》,本次拍卖合计成交8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2%,拍卖竞价结果详情如下:

■■

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和《竞买公告》等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

标的物最终成交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二、控股股东被动减持预披露情况

若本次司法拍卖最终成交并完成过户登记,劲嘉创投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由28.30%降至22.37%,劲嘉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新疆世纪运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由31.02%降至25.09%。本次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司法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直接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司法拍卖竞买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五条第二款等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成交的拍卖股份如完成股权变更过户,过户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本次所受让的股份。

3.本次拍卖事项尚涉及缴纳尾款、法院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份拍卖的进展情况,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成交确认书》。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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