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隆华新材”)发布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司股东新余隆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余隆振”)计划在未来3个月内减持不超过7000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3%。
减持股东基本情况
公告显示,新余隆振为山东隆华新材的持股股东,截至公告披露日,其持有公司股份15,637,8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4%。该部分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
减持计划核心内容
新余隆振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 项目 | 具体内容 |
|---|---|
| 减持原因 | 股东自身资金需求安排 |
| 股票来源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 |
| 减持数量及比例 | 不超过7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63%(若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数量将相应调整) |
| 减持期间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3月3日至2026年6月2日 |
| 减持方式 |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 |
| 减持价格 | 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
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告指出,新余隆振此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将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此外,新余隆振曾于2023年10月16日自愿承诺,自该日起六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余隆振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风险提示与影响说明
山东隆华新材在公告中提示,新余隆振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因此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及是否按期完成的不确定性。
同时,公司强调,新余隆振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投资者需注意,上述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自律监管指引的规定,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投资风险。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不代表Hehson财经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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