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津药药业”)披露整改报告,就此前被天津证监局责令改正、5名高管被出具警示函的违规问题,公布整改举措与进展。
此前,天津证监局于1月27日向津药药业下发《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监管查明公司存在两大违规问题:一是部分外购技术项目采用制式合同,对合作方违约责任约定不够明确,合同内容不规范;二是未能及时识别部分研发项目的终止风险,导致预付款收回不及时。
在整改报告中,针对合同管理内控方面问题,津药药业表示已通过修订完善合同范本和强化合同审核流程进行整改;针对研发项目管理问题,则已开展预付款专项清理工作和建立健全研发项目风险管控机制进行整改。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在内控治理层面存在漏洞,津药药业此前因垄断行为已多次被监管处罚,从2021年到2023年津药药业和旗下公司累计三次因垄断行为收到千万级罚单,2025年还卷入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垄断协议案。
根据津药药业2025年4月公告,公司因与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经营者,就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所实施的一系列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相关规定,属于达成并实施“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垄断协议的行为,被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合计罚没6919.24万元。
公司官网信息显示,津药药业隶属于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其前身为1939年创建的天津制药厂。津药药业于2001年6月在上交所上市,主要产品包括地塞米松系列、泼尼松系列、甲泼尼龙系列、倍他米松系列等40余个皮质激素原料药品种,25个氨基酸原料药品种,以及注射剂、软膏剂等17个剂型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