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讯】深圳市恒运昌真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785,证券简称:恒运昌)于2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公告显示,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恒运昌真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671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93.0559万股,并于2026年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5077.1129万元变更为6770.1688万元,股份总数由5077.1129万股增至6770.1688万股,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为适应上市后规范运作要求,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相应修订,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修订类型 |
|---|---|---|
| / | 第三条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930,559股,于2026年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 新增 |
| 第五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77.1129万元。 | 第六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770.1688万元。 | 修订 |
| 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5,077.1129万股,全部为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 | 第二十一条公司股份总数为6,770.1688万股,全部为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 | 修订 |
| 第二百一十六条本章程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实施。 | 第二百一十七条本章程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 修订 |
注:因新增部分条款,《公司章程》中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同时进行了相应调整。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章程自动废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及备案情况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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