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创始人
2026-02-27 02:19:11
0

证券代码:600084 证券简称:中信尼雅 公告编号:临2026-007

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2月2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红山路39号4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毅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列席6人;

2、公司总经理柯超先生、副总经理陈新军先生列席本次会议;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武少博先生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变更公司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采取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由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晓强律师、张艺鸣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张晓强律师、张艺鸣律师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信尼雅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相关内容

热门资讯

长征五号B遥一运载火箭顺利通过... 2020年1月19日,长征五号B遥一运载火箭顺利通过了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在北京组织的出厂评审。目前...
9所本科高校获教育部批准 6所... 1月19日,教育部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批准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函件,9所由省级人民政府申报设置的本科高等...
9所本科高校获教育部批准 6所... 1月19日,教育部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批准设置本科高等学校的函件,9所由省级人民政府申报设置的本科高等...
湖北省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 据湖北省纪委监委消息:经湖北省纪委监委审查调查,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吴美景丧失理想信念...
《大江大河2》剧组暂停拍摄工作... 搜狐娱乐讯 今天下午,《大江大河2》剧组发布公告,称当前防控疫情是重中之重的任务,为了避免剧组工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