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幽灵外卖”新规发布,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要求外卖增设“无堂食”专项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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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6 21:2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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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都市现场)

2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食品安全专题新闻发布会解读《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和《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近年来,网络餐饮业态迅猛发展,“点个外卖”已成为大众,尤其是年轻人的日常餐饮消费方式之一。据中国餐饮业年度报告数据显示,我国外卖市场规模预计突破1.4万亿元,同比增速超10%,占餐饮行业总收入24%左右,成为行业重要的增长极。

现在点一份外卖很简单,但要点到“放心外卖”“品质外卖”,有时候也并不是那么容易。监管部门通过日常监管发现,有的外卖商户提供的地址是假的,有的上传的照片是假的,还有的甚至连资质都是假的,这样的外卖何谈放心?与此同时,有的外卖平台一门心思圈地,闭着眼睛审核,一味纵容失信商户和问题外卖,罔顾平台责任和食品安全。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介绍,针对这些情况,为进一步提升餐饮外卖食品安全水平,市场监管总局专门制定出台《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重点从三个方面来提升外卖“放心指数”。

一是紧扣平台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规定》细化了外卖平台对商户资质审核、信息公示、过程管控、问题处置等全链条的管理责任,要求外卖平台做到备案即担责、上线即受管、经营即履责,切实将食品安全责任嵌入平台运营的每一个环节、每一处流程、每一次决策。我们要告诫外卖平台,不能只收佣金、不担责任;不能只管流量、不顾品质,外卖平台必须要实实在在担起外卖食品安全“守门员”的主体责任。

二是聚焦商户规范经营这个“关键点”。《规定》明确,商户必须具备真实的实体经营门店,经营项目、地址与资质证书必须保持一致;商户必须严格落实原料控制、设施维护、操作规范等要求,不得在操作区外加工食品或委托他人代工;对于不提供堂食服务的商户必须要设置专门标识。我们要告诫所有外卖商户,“不见面”不代表可以“不诚信”,“不上门”不等于“没人管”,食品安全是商户的底线,合法合规是商户的责任。

三是筑牢违法违规惩戒的“防护网”。外卖平台本质上是电子商务平台,《规定》与《电子商务法》进行衔接,将外卖平台纳入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统一监管框架,进一步强化平台在信息报送、数据共享、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定责任;同时大幅提升平台、商户的违法违规处罚力度,罚款最高可达二十万元,如平台主要负责人故意违法、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可按其上一年度收入,对个人处以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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