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达证券(600906)2月26日发布公告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注册住所由"石家庄市自强路35号"迁移至"石家庄市胜利南大街87号兴石广场1号楼20层、22层至32层",本次变更尚需行政审批局核准登记。同时,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公告显示,本次章程修订涉及多项重要条款调整,主要包括总则、公司住所、党委建设、董事会职权等方面。其中,公司住所变更为本次调整的核心内容,新址位于石家庄市胜利南大街87号兴石广场1号楼20层及22至32层,邮政编码保持050000不变。
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 原条款内容 | 新条款内容 | 变更理由 |
|---|---|---|
| 公司住所:石家庄市自强路35号 | 公司住所:石家庄市胜利南大街87号兴石广场1号楼20层、22层至32层 | 公司住所变更以行政审批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未明确"两个一以贯之"要求 | 新增"全面贯彻落实'两个一以贯之'重要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表述 | 根据经营管理需要补充内容 |
| 党委章节未明确党建副书记设置 | 新增"党委配备1名专责抓党建工作的副书记,一般进入董事会且不在经理层任职" | 依据上级党组织相关制度新增 |
| 董事会职权未涉及并表管理 | 新增董事会"承担并表管理的最终责任",包括审议并表管理基本制度、风险偏好等职责 | 依据《证券公司并表管理指引(试行)》补充 |
| 内部审计范围未包含并表管理 | 内部审计机构新增对"并表管理"事项的监督检查职责 | 依据《证券公司并表管理指引(试行)》补充 |
本次章程修订还涉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责调整,风险管理委员会新增对"并表管理情况"的审议职责,审计委员会增加"履行文化建设实践评估工作的监督职权"等内容。公司表示,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公告强调,本次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将及时向行政审批局及监管部门办理变更、备案手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财达证券表示,本次变更公司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是为适应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有利于提升公司管理效率和合规水平。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不代表Hehson财经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