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现代商业银行杂志)
文_中国工商银行银行卡业务部 杨明明 朱红松
摘要:在经济高质量发展与金融风险防控协同推进的时代背景下,个人类不良资产的有效处置已成为关乎商业银行稳健经营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议题。本文深入借鉴湖北省在国有“三资”(资源、资产、资金)管理改革中探索形成的“三化”(资源资产化、资产证券化、资金杠杆化)模式与“能用则用、不用则售、不售则租、能融则融”的实践智慧,试图将其核心逻辑创造性地移植至金融领域。文章系统构建了一套涵盖价值发现、价值转化与价值放大的个人不良资产全流程处置方案。该方案紧密呼应了金融监管部门关于“丰富处置资源和手段”的政策号召,着眼于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盘活存量金融资源的根本使命,结合当前金融监管的最新动态,兼具理论前瞻性与实践操作性,旨在为商业银行化解存量信用风险、优化资产结构、迈向轻资产运营提供一套切实可行的实施蓝图。
关键词:不良资产处置;三资三化;特殊资产运营;资产证券化;金融工程
新形势下银行个人不良资产处置的战略转向
随着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全面转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结构的深度调整与内外部环境的周期性波动相互交织,使得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管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复杂性与严峻挑战。值得注意的是,个人消费贷款和信用卡贷款的不良率呈现波动上升态势,这部分资产的风险管控已成为影响整个金融体系稳健性的重要变量。
与传统对公不良资产相比,个人类不良资产呈现出迥然不同的风险特征:单户违约金额相对较小,但总体存量规模庞大;债务人高度分散,地域分布广泛;未来现金流回收极不确定,波动性大;依靠传统人力进行催收和处置的成本高昂,规模经济效应显著。这些特点使得长期依赖人海战术和单一清收的传统处置模式陷入“边际效益递减”的困境,具体表现为“三个失灵”:一是效率失灵,人工催收占比过高,人均效能触及天花板;二是效益失灵,现金清收率持续走低,被动核销比例不断攀升,直接侵蚀银行的当期利润与核心资本;三是效能失灵,简单的催收手段难以匹配债务人千差万别的违约原因,缺乏对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进行精细化甄别并实施差异化应对的策略工具箱。
面对这一系统性困局,银行业亟须一场深刻的认知革新:必须将个人不良贷款从亟待核销的“静态损失”和纯粹消耗资源的“成本中心”,重新界定为具有盘活潜力、可供运营、能够通过交易实现价值修复的“特殊资产”。这一根本性的观念转变,是推动不良资产处置模式从传统走向现代、从粗放走向精细的战略前提和逻辑起点。
湖北“三资三化”改革的实践与金融启示
正当银行业在不良资产处置领域寻求破局之道时,湖北省在深化国有“三资”管理改革、推动大财政体系建设过程中形成的“三资三化”模式,为金融领域的资产盘活工作提供了高屋建瓴的战略启示与极具借鉴价值的方法论。
湖北省的改革实践,主要是遵循“一切国有资源尽可能资产化、一切国有资产尽可能证券化、一切国有资金尽可能杠杆化”三项原则,并科学运用“能用则用、不用则售、不售则租、能融则融”四种操作性方式。这场改革致力于推动全省范围内的国有“三资”实现从分散管理到集中运营、从沉睡资源到活化资产、从静态资产到流动资本的深刻转变。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9月,湖北省通过系统性的清理与盘活,涉及的国有“三资”规模已超21.5万亿元,仅武汉市便盘活存量资产超过2000亿元,直接产生收入1110亿元,有效实现了“摸清家底、盘活存量、化解债务、促进发展”的综合性政策目标。
深入剖析可以发现,湖北省“三资三化”改革与商业银行个人不良资产处置在底层逻辑上存在深刻的共鸣。两者共同面对的核心命题,都是如何解决大量资源(资产)处于闲置、沉淀或低效利用状态的问题;都需要应对如何将已经形成的“沉没成本”转化为能够重新参与循环的“生产性资本”的挑战;其成功的关键,均在于能否通过系统的价值发现、精巧的价值转化和有效的价值放大手段,最终实现资源配置效率的优化与整体价值的提升。
国家层面对处置创新的支持与指引
将地方改革经验进行金融化移植的创新方向,与当前国家层面的金融政策导向高度契合。一系列相关部门联合发布的政策文件也为创新创造了有利环境。例如,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若干措施》中提出,可通过试点方式适度提高针对小微主体信用贷款的清单式核销上限,这实质上为相关不良贷款的快速出清提供了政策工具。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在《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工业化的指导意见》中也明确鼓励银行通过重组、转让等多种方式,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这些密集出台的政策,与“三化”思路所倡导的市场化、多样化处置理念相互呼应,共同构成了当前推进个贷不良处置创新的有利政策窗口期。
“三化”思路在个贷不良处置中的具体应用路径
基于对湖北“三资三化”改革经验的吸收与转化,我们试图构建一套完整的、可操作的银行个人不良资产处置实施方案。该方案遵循“资产化—证券化—杠杆化”的递进逻辑,旨在实现对不良资产价值的全流程挖掘与提升。
1.资产化——从不良债权到特殊资产的精耕细作
资产化是后续所有处置工作的基石,其目标是将原先同质化看待的“不良债权”,通过精细化分类与评估,转化为具有不同风险收益特征和处置策略的“特殊资产包”,实现底层资产的“精耕细作”。
数据驱动下的价值发现。必须打破银行内部客户信贷数据、还款流水、催收记录等信息孤岛,并与在合法合规前提下引入的外部数据(如社保、司法、消费行为等)进行有效整合。在此基础上,构建“偿债意愿-偿债能力”二维评估模型,运用成熟的机器学习算法对债务人进行精准画像。模型应持续迭代优化,以确保对客户还款可能性预测的准确性,为分类奠定科学基础。
精准分层与差异化策略。根据评估模型输出,可将债务人大体划分为三类,并施以截然不同的处置策略。
A类(可修复资产):指有较强还款意愿,但因临时性困难(如失业、疾病)导致违约的客户。处置策略核心是“修复”,借鉴“能用则用”思想,通过债务重组、阶梯式息费减免、设置“考验期”等方式,帮助客户恢复履约能力,目标是实现资产的长期价值修复。
B类(可协商资产):指还款意愿摇摆不定,但可通过外部干预引导的客户。处置策略核心是“转化”,借鉴“不用则售”思想,通过引入金融调解中心、行业协会、心理咨询等第三方权威机构或服务方进行调解,或通过折价转让给专业机构,实现资产的中期现金回收。
C类(需处置资产):指无还款意愿或已完全失联的客户。处置策略核心是“快速退出”,借鉴“不售则租、能融则融”思想,通过标准化、批量化法律诉讼、债权打包等方式,为后续的批量转让或证券化做好准备,目标是防止资产价值进一步衰减,实现快速变现。
2.证券化——打通价值实现的市场化出口
证券化是处置流程中实现价值飞跃的关键环节,其目标是将分散、非标的不良债权打包,并设计成具有稳定现金流预期的标准化金融产品,从而打通联结资本市场的通道,实现风险的分散、转移和流动性的创造。
批量转让的效能提升。对于分类后的C类及部分B类资产,可按照监管规定组建资产包,在银登中心等平台进行公开转让。定价机制需创新,可综合运用现金流折现、历史回收率分析等多种方法,并参考湖北改革中“一本账摸底、一套表计价”的透明化经验,必要时引入第三方估值,以增强对资产管理公司(AMC)等买家的吸引力。
资产支持证券(ABS)的创新设计。这是更具前瞻性的价值实现路径。例如,可将A类客户债务重组后形成的稳定未来还款现金流作为基础资产,发行“个贷不良重组ABS”,这相当于将未来的不确定回收款提前转化为当期的确定销售收入。产品结构设计至关重要,需通过优先级/次级分层、设置超额利差账户、现金储备等内部增信措施,以及引入外部担保等安排,来吸引银行理财、保险资金等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
前沿证券化路径探索。除了上述模式,还可探索更具创新性的证券化形式。例如,对于有抵押物的优质不良资产,可探索“重组转股证券化”,即先通过债转股等方式提升资产价值,再对股权收益进行证券化。也可根据资产金额和特征,尝试单户证券化或分级证券化,以满足更细分市场的投资需求。
3.杠杆化——构建开放协同的处置生态
杠杆化的核心在于转变银行角色,从直接的、孤立的“催收方”,转变为“资金提供方、规则制定方与生态整合方”,通过构建合作共赢的“生态联盟”,撬动外部资本与专业能力,实现处置效能的倍增。
资本杠杆:组建不良资产处置基金。银行可联合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专业律师事务所、科技公司等机构,共同发起设立有限合伙制的不良资产处置基金。银行可作为劣后级出资人,吸引社会资本作为优先级进入。基金从银行折价收购资产包,并委托给最专业的合作机构运营,收益按约定分配。这种模式借鉴了湖北“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的经验,能快速回笼银行资金,并通过专业化分工提升整体回收率。
科技与生态杠杆:构建智慧处置新范式。科技是关键的效能倍增器。应建设AI智能催收平台实现策略自动匹配,运用关系图谱技术提升失联修复率,利用区块链技术确保催收过程全流程存证以增强合规性。同时,积极构建开放的合作生态网络,整合法律援助、心理咨询、职业介绍、数据服务等多方专业力量,为不同类别的债务人提供针对性服务,从根本上化解还款障碍,提升处置的精细化与人文关怀水平。
风险防控与监管合规:创新业务的稳健基石
在积极推进“三化”处置创新的过程中,必须始终坚守风险底线与合规要求,确保创新在审慎稳健的框架内进行。
坚守合规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底线。必须严格执行“阳光处置”要求,处置方案、收费项目需清晰透明,杜绝任何隐性费用。催收行为必须严格依法依规,严禁暴力、骚扰等违规手段,充分尊重债务人人格尊严与合法权益。在数据使用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建立严密的数据安全管理体系,特别是在与第三方合作时,必须通过协议约束、数据脱敏等技术手段,严防客户信息泄露。
构建多层次风险防控体系。需建立模型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定期验证评估模型的准确性与公平性,防范“算法歧视”。在运用杠杆化策略时,要合理控制杠杆水平,确保与银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对于证券化产品,需进行充分压力测试,设计流动性支持等机制以应对市场波动风险。同时,应始终秉持社会责任,对确有困难的债务人提供合理纾困方案,加强金融知识普及,有效管理声誉风险。
主动沟通与政策协同。银行在推出创新处置工具前,应主动与金融监管部门沟通,争取理解与指导,必要时可申请纳入“监管沙盒”试点。同时,应充分利用现有政策红利,如争取税收优惠、简化创新产品审批流程等,并积极推动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共同解决处置中遇到的法律、财税等实操难题。
迈向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的新范式
将湖北“三资三化”改革的系统思维与操作智慧应用于商业银行个人不良资产处置,本质上是一场深刻的范式革命。它要求银行超越传统信贷机构的单一角色,向着“特殊资产运营商”和“金融生态资源整合者”的方向转型升级。
回顾“三化”路径的应用价值:“资产化”实现了从被动核销损失到主动经营价值的转变,通过对资产的精耕细作挖掘潜在价值;“证券化”实现了从被动持有风险到主动交易、分散风险的转变,通过金融工程手段重构了资产的流动性与定价机制;“杠杆化”则实现了从单打独斗到生态协同的转变,通过构建开放联盟,撬动了更广泛的社会资源与专业能力。
这一创新路径的意义不仅在于帮助银行自身化解存量风险、优化财务报表,更深层次的价值在于,它通过对沉淀在不良形态中的金融资源进行系统性盘活与再配置,使其重新注入实体经济的血液循环,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这一宏观战略的微观体现与实践抓手。正如湖北省的改革实践所揭示的,对存量资源资产的深度盘活是应对当前发展与风险挑战的关键支撑。同理,对银行业而言,构建基于“三化”思路的现代化不良资产处置体系,也正是提升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夯实稳健经营基础、更好地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的必然选择与关键举措。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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