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贵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 程星)近日,在贵阳知识产权法庭审理的一起私服游戏“捞金”案件中,被告人陈某某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篡改热门网游源码,制作6款私服游戏运营,靠玩家充值非法经营170余万元。最终,陈某某因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该案是贵阳知识产权法庭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缩影。据了解,贵阳知识产权法庭是省内第一家知识产权专门审判机构,成立以来聚焦数字经济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推动全市法院妥善办理数字经济知识产权案件2001件1.72亿元,有力护航数字产业健康发展。
在一起货运车辆卫星定位监控平台数据权属纠纷案中,被告胡某问道:“上万条数据采集花了我大量心血,凭啥不能归我?”承办法官叶黔山表示:“数据不是无主之物,谁创造价值,谁就该享有相应权益。”双方协议未约定数据归属,法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数据要素保护规定,认为胡某是数据价值的主要创造者,依法享有持有和使用权。此案让“数据收益向创造者倾斜”的原则落地生根,为化解数据权属纠纷案件提供了有益参考。
贵阳知识产权法庭还与省知识产权局合作共建数据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实践基地,同时,深化“行政调解+司法确认”多元解纷机制,让数字经济纠纷化解更高效,切实减轻企业诉讼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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