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综科技
2月24日,ST人福公告,招商生命科技有限公司计划通过认购ST人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导致持股比例超过已发行股份的30%,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若公司股东会同意,投资者可免于发出要约。招商生命科技有限公司已承诺,新股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此次收购尚需履行相关决策及批准程序,包括股东会审议通过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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