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经营网
中经记者 张家振 晋城报道
农历马年春节,是山西省宣布废止烟花爆竹“禁放令”后迎来的首个春节。自除夕夜开始,山西全省各地城市上空再现鞭炮齐鸣、焰火冲天的热闹节日气氛。
据了解,2025年12月16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宣布废止《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这也意味着,山西省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5年多的烟花爆竹“禁放令”退出舞台,一度引发全国关注。
(2月19日晚,市民在山西省高平市某持证烟花爆竹零售点咨询、购买烟花爆竹。张家振/摄影)值得注意的是,近期,江苏东海、湖北宜城先后发生烟花爆竹爆燃事故,再度让春节期间烟花爆竹规范管理和安全燃放问题引发关注。2月19日,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召开紧急视频调度会,要求高度重视防范烟花爆竹安全风险,严格落实烟花爆竹“五个严禁、三个务必”八项硬措施,抓实全链条安全监管,坚决避免各类事故发生。
山西省废止烟花爆竹“禁放令”,是否意味着当地市民可以“敞开放”烟花?如何在确保安全和环保的前提下,增添传统年味儿和城市烟火气?春节期间,《中国经营报》记者在山西省晋城市及下辖的高平市、泽州县等地展开实地探访,了解当地在做好烟花爆竹销售合理管控和限时、限区域、有条件燃放的同时,如何做好春节假期的安全风险防范工作。
持证上岗,统一规划布点
2月18日—20日,记者先后在晋城市、高平市和泽州县多地烟花爆竹零售点走访发现,烟花爆竹零售点由当地相关部门统一规划、设置,均为以可移动的防火集中箱搭建的临时店铺,在选址上需位于远离加油站、医疗单位等的空旷地带、公园或路边。
(2月20日,市民在晋城市城区王台铺烟花爆竹专卖店购买烟花爆竹。张家振/摄影)据了解,2026年2月14日,高平市应急管理局发布信息称,为满足市民对烟花爆竹的消费需求,增添节日氛围,确保安全过节,高平市全市共设有135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零售点,零售点由当地主管部门统一规划设置并备案公示,主要经营人员需在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记者获得上述135家烟花爆竹零售点公示名单显示,公示信息包括所属乡镇办事处、单位名称、经营地址、负责人、许可证有效期等。其中,许可证有效期分为2026年2月21日(仅1个)、3月 4日、3月31日等不同时段,以后两者为主,分别为35个和99个。
以位于高平市东城办事处的某烟花爆竹零售点为例,该零售点位于金华苑南区对面马路边,左右两侧和后方均为尚未开发的空地,且在周边围着一圈安全防护区,市民需在零售点安全防护距离外燃放。
2月19日晚,记者在该零售点看到,该零售网点为可移动的防火集装箱,店内公示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并张贴有烟花爆竹零售点安全操作规程、烟花爆竹零售点现场处置措施等信息。柜台上则摆满了各式烟花、爆竹、“小金鱼”摔炮和不同规格的“加特林”网红烟花。以“加特林”为例,燃放时长、发射数量和花色不同,价格也各异,单支价格为35元、40元、70元和80元。
(2月19日晚,位于山西省高平市的烟花爆竹零售点。张家振/摄影)在东城办事处另一处烟花爆竹零售点,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其已在春节前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有效期至2026年3月4日(正月十六)。
“位于城区的零售点许可证有效期大多到3月4日,过完元宵节学生也都开学了,烟花爆竹燃放需求也会大幅减少。市民购买需求主要还是集中在初一到初七,今年春节放假时间长,需求也相对旺盛。”上述烟花爆竹零售点负责人表示。
不过,2月19日晚,记者在位于高平市炎帝文华苑公园周边看到,位于路边的多处烟花爆竹零售点和“烟花小屋”未开门营业。
(2月19日晚,位于高平市炎帝文华苑公园附近的“烟花小屋”未营业。张家振/摄影)据了解,2026年1月16日,高平市应急管理局发布《关于办理202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并指出,春节期间实行烟花爆竹专店销售,“一户(一照)一零售店点”,严禁重复申请。
具体申请条件包括:符合高平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场所安全条件符合选址布局、安全距离、建筑物结构、消防安全、电气安全及安全管理等六个方面规定要求;销售人员年满18周岁以上63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流程共分6步,申请、预核、培训、受理、复核、发证。申请户主要负责人应自行到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后应及时将证明材料提交至高平市应急管理局。复核合格且主要负责人培训考核合格的申请户,由高平市应急管理局通过“全国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统一赋码、配号、制证。
(位于晋城市城区东王台村的一处烟花爆竹零售店。张家振/摄影)2月20日,记者在晋城市城区长平公司王台铺煤矿职工小区门口和东王台村看到,马路两侧各分布有一家烟花爆竹零售店,店铺均为临时搭建的防火集中箱,且公示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等信息,店内放置有灭火器。
位于泽州县巴公镇中心幼儿园附近的巴公镇烟花爆竹零售点也在正常营业,门口摆放有灭火器。
(泽州县巴公镇烟花爆竹零售点。张家振/摄影)因地制宜,破局疏堵平衡
事实上,山西省各地废止烟花爆竹“禁放令”,也并不意味着市民可以“敞开放”。
以高平市为例,2026年1月15日,高平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烟花爆竹燃放管控的通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晋城市烟花爆竹燃放管控的通告》(晋市政函〔2026〕1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高平市在烟花爆竹燃放管控方面划分出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并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时间和种类,同时需满足烟花爆竹安全燃放要求。
(高平市人民政府关于烟花爆竹燃放管控的通告。高平市融媒体中心/图)例如,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包括:国家机关、新闻、医疗等单位,金融、通信、邮政、物流仓储、供水、供电、供气等企业及周边;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场所;加油(气)站等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输气(油)管线、输(变)电及架空电力、通信线路等设施安全保护区及周边100米内等。
限制燃放区域为市区北环路以南、南内环街以北、长晋高速路以西、晋高一级路以东范围内,除上述“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外的区域。在限制燃放区域内,农历腊月二十三(2026年2月10日)、除夕至正月初五(2026年2月16日—21日)、正月十四至正月十六(2026年3月2日—4日)全天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
烟花爆竹的允许燃放种类为,《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规定的个人燃放类产品中的爆竹类、喷花类、旋转类、升空类、吐珠类、玩具类和组合烟花类的C级、D级产品。(2月19日晚,市民在高平市记者梳理发现,根据“山西发布”2月14日发布的信息,山西省11市烟花爆竹燃放相关事项规定也各有不同。其中,太原市小店区、迎泽区、杏花岭区、尖草坪区、万柏林区和晋源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大同市、朔州市等地将限制区域允许燃放时间限定为腊月二十三、除夕、初一、初五、正月十五时段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晋中市限制燃放区域内允许燃放时间还包括二月初二。
“山西省各地在全省统一指导的情况下,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要求划定烟花爆竹全时段禁止燃放区域和限制燃放区域,在除夕、初一、正月十五等特定时段允许燃放,既体现了因地施策、实事求是的原则,也在保留传统年味和兼顾安全、环保之间寻求平衡,值得称赞。”高平市一位宋姓市民向记者表示。
(编辑:石英婧 审核:童海华 校对:翟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