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网站1月20日消息,2025年12月30日,中共上海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上海市商务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加强期现联动 提升有色金属大宗商品能级行动方案》(下称《行动方案》)。
微信公众号“上海金融官微”消息,1月20日,上海市委金融办联合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清算所、市商务委共同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加强期现联动 提升有色金属大宗商品能级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相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一、文件出台背景
当前,我国面临经济转型和国际贸易局势复杂变化,大宗商品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随着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半导体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蓬勃发展,有色金属大宗商品的作用也愈加突显。上海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依托“五个中心”建设的联动优势,背靠长三角发达的制造业基础,充分发挥在沪金融市场和现货平台聚集优势,在有色金属领域已形成期货、现货、场外衍生品市场联动发展的格局。
在期货市场方面,上海期货交易所已上市铜、铝、锌、铅等11个有色期货品种和10个有色期权品种,部分期货品种已在全球或区域具备了定价能力,如以“上海铜”为代表的有色金属期货板块,已成为我国运行最成熟、产业参与度最高的商品期货序列之一,并跻身全球三大有色金属定价中心行列。上海期货交易所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持续完善风险动态研判与应对处置机制,不断加强交易行为监管,深化期现联动风险防控。
在场外衍生品市场方面,上海清算所自2013年开始搭建场外大宗商品衍生品交易、清算及风险管理框架,为有色金属在内的6个行业20项掉期、远期产品提供中央对手清算服务;同时,还推出大宗商品清算通提供合规安全高效的现货清结算服务,覆盖的有色金属品种包括锌锭、铝锭等13个。为实体企业提供差异化的风险管理工具,有力支持上海有色金属现货交易平台业务发展,助推有色金属行业提质增效。上海清算所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宗旨,持续提升清算服务质效,优化风险防范机制,推动多层次大宗商品市场体系建设。
在现货市场方面,上海有色网金属交易中心和上海有色金属交易中心等现货交易平台集聚上海。上海去年制定出台了《上海市大宗商品贸易转型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加快推动本市大宗商品贸易转型提升;成立了大宗商品贸易公司——国茂控股,积极参与全球大宗商品资源配置。
在调研中我们也发现,有色金属大宗商品贸易能级进一步提升仍面临不少挑战,如期—现—衍联动有待增强;国际定价权影响力不足;缺乏国际头部大宗商品贸易商等。为充分发挥上海“五个中心”建设和金融要素市场齐全的优势,五部门经充分研究,提出加强期现联动,进一步提升有色金属大宗商品能级的行动方案。
二、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主要包括三部分18项具体措施。
一是推进有色金属市场互通,促进期—现—衍联动发展。支持上海清算所、上海期货交易所探索在清算、风险管理方面开展沟通交流。支持本市有色金属现货交易场所通过大宗商品清算通开展资金清结算,提高现货市场结算效率和安全性。推动汽车生产、建筑、家电制造等各类型有色金属应用类企业参与期货和场外衍生品市场,更好管理价格风险。《行动方案》聚焦市场参与主体,从基础设施到实体企业,加强期—现—衍联动,提升有色金属大宗商品服务实体经济能级。
二是提升有色金属大宗商品期现货市场国际化水平,增强“上海价格”影响力。扩大上海有色金属期货市场高水平制度开放,逐步将符合条件的有色金属商品期货期权品种纳入对外开放品种范围,并同步完善与对外开放品种相适配的业务细则。积极探索跨境交割机制创新,深化交割服务“走出去”,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落地境外设库、跨境交割业务模式。《行动方案》依托在沪金融基础设施,加强有色金属大宗商品国际影响力,提升“上海价格”影响力。
三是集聚市场主体,培育良好有色金属市场生态圈。培育具有综合竞争力的贸易主体,推动大宗商品企业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合作。扩展区块链在有色金属领域应用,推动更多跨平台、跨机构、跨地域的数据共享。探索通过仓单立法实现全仓登仓单登记的有效性和权威性。《行动方案》推动各市场主体形成合力,助力提升上海有色金属行业影响力。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发文单位及责任单位加快落实《行动方案》,加强市场之间的联动发展,共同服务有色金属行业高质量发展,打造优良生态体系,形成政策协同,合力提高上海有色金属大宗商品的资源配置能力和全球定价影响力,助力上海“五个中心”建设。
以下为《行动方案》全文:
加强期现联动提升有色金属大宗商品能级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期现联动,提升我市有色金属大宗商品能级,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推进有色金属市场互通,促进期—现—衍联动发展
1.支持本市有色金属现货交易场所通过大宗商品清算通开展资金清结算,提高现货市场结算效率和安全性,在境内清算基础上逐步探索扩大至跨境人民币领域,形成“跨境交易+跨境清算通”模式,鼓励和引导在沪实体企业积极参与大宗商品清算通。(上海清算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市委金融办、市商务委)
2.支持本市有色金属交易场所和指数服务商开发价格指数;支持金融基础设施在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指导下为基于价格指数的场外衍生品提供集中清算及风险管理服务,促进现货市场与期货及场外衍生品市场的联动。(上海清算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证监局、市商务委、市委金融办)
3.支持上海清算所、上海期货交易所探索在清算、风险管理方面开展沟通交流,更好服务实体企业。(上海清算所、上海期货交易所、市委金融办、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证监局)
4.持续完善上海有色金属期货市场品种布局,提升传统有色金属期货品种影响力,立足服务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新兴产业需求,加快研发更多新兴有色金属品种。(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证监局、市委金融办)
5.推动汽车生产、建筑、家电制造等各类型有色金属应用类企业参与期货和场外衍生品市场,更好管理价格风险,实现稳健经营目标。(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清算所、市国资委、市经信委)
6.鼓励生产贸易企业使用有色金属期货价格或现货价格指数为基准价加现货市场的升贴水报价进行贸易结算,鼓励金融机构和大型商贸企业使用期货及场外衍生品合约进行套期保值。(市经信委、市商务委、上海清算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金融监管局、上海场外大宗商品衍生品协会)
7.鼓励国有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运用商品期权工具,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提高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市国资委、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清算所)
二、提升有色金属大宗商品期现货市场国际化水平,增强“上海价格”影响力
8.加强国际合作,推进与境外监管机构和交易所务实合作,探索开展跨境业务和产品创新。(上海期货交易所)
9.扩大上海有色金属期货市场高水平制度开放,推动符合条件的品种纳入对外开放特定品种范围。(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证监局、市委金融办)
10.积极探索跨境交割,推进交割服务“走出去”,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落地“境外设库、跨境交割”业务模式。推进更多有色金属交割品种引入境外企业注册交割。(上海期货交易所、外汇管理局上海分局、市委金融办)
11.在政策支持下引入境外交易商参与保税标准仓单交易。(上海期货交易所、外汇管理局上海分局)
三、集聚市场主体,培育良好有色金属市场生态圈
12.培育具有综合竞争力的贸易主体,推动大宗商品企业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合作,培育具有采购、分销、加工、储存、配送等供应链服务能力的大宗商品贸易龙头集团企业。(市国资委、市商务委)
13.探索建立有色金属场外衍生品市场做市商制度。支持商贸企业成为在金融基础设施集中清算的场外大宗商品衍生品交易做市商。(上海场外大宗商品衍生品协会、上海清算所、上海金融监管局、市商务委、市委金融办)
14.扩展区块链在有色金属领域应用,推动更多跨平台、跨机构、跨地域的数据共享。支持现货、期货、场外衍生品交易场所、清算机构以及有色金属贸易、仓储等企业接入我市城市区块链基础设施,促进数据的流通和发挥价值,逐步以大数据为基础,从点到面建立和完善大宗商品从业企业信用档案。(市数据局、市商务委、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清算所、上海证监局、市委金融办)
15.推动商业银行加快基于区块链和清算通的供应链融资服务,引导商业银行与有色金属现货交易场所开展供应链融资试点,加大对商业银行宣导供应链融资业务优势的力度。(市委金融办、上海金融监管局、上海清算所、市商务委、市数据局)
16.强化全国性大宗商品仓单注册登记中心功能,支持全仓登公司仓单登记系统建设,逐步实现仓单登记关键有色金属产品的全覆盖,稳步拓展仓单质押、贸易、交易等应用场景建设。在地方立法权限范围内,探索通过仓单立法实现全仓登仓单登记的有效性和权威性,确保已登记仓单在交易流转过程中的法律效力。(浦东新区政府、全仓登公司、上海期货交易所、市委金融办、市数据局、市司法局)
17.引导审计机构和相关企业正确理解和运用套期会计准则,充分考虑企业的期货、衍生品、现货市场实际情况,核算套期保值业务,恰当反映企业套保效果。协调财政等相关部门发布相关准则解释和使用案例。(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清算所、市财政局、上海市注协)
18.支持行业协会、指数服务商举办金属及相关行业年度盛会,打造高端会议品牌,提升上海在金属及相关行业的影响力,助力聚集市场主体。(上海场外大宗商品衍生品协会、市商务委、市委金融办)
上一篇:东营市2亿基金赋能轮胎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