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网站今天(1月17日)消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支持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现就商业用房购房贷款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商业用房(含“商住两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中国人民银行各省级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省级派出机构根据辖区各城市政府调控要求,按照因城施策原则,在全国统一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基础上,自主确定辖区各城市最低首付款比例下限。
商业用房是指专门用于商业经营活动的房地产类型,包括商铺、公寓、写字楼、商场、酒店等多种类型房地产产品。
此前,全国普遍执行的商业用房最低首付比例是50%,本次央行将首付比例降至30%,直接降低了购买商业用房的门槛,有助于促进商办新市场活跃度。中指研究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央行加大对商办用房的支持力度,也是支持去库存的具体表现,表明中央及监管部门对商办项目去库存的重视程度在提升。
来源 |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 北京日报
南方都市报
编辑 | 喻梦婷
责编| 罗静宜
审核 | 温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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