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上交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发布关于对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决定书显示,该公司存在下列违规行为:一是公司在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未按规定披露与实际控制人何军强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二是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议程序不规范,存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超期未审议的情况;三是公司未按规定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四是公司对子公司上海成生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弦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未能实施有效管控。此外,公司还存在用印管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股东会会议记录等方面的问题。
责任人方面,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何军强、时任董事会秘书吕慧华、时任董事会秘书章旭健、时任财务总监刘江镇,对相应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上交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何军强、时任董事会秘书吕慧华、时任董事会秘书章旭健、时任财务总监刘江镇予以监管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