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地图”≠可公开!违规售卖、网络传输涉密地图被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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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08: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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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密地图涵盖敏感地理数据、军事设施分布、关键基础设施坐标等敏感重要信息,一旦泄露可能危害国家安全。

记者从国家安全部了解到,近期国家安全机关查获多起违规使用涉密地图的典型案件。

“老地图”失泄密敲响警钟

——违规售卖“老地图”。国家安全机关工作发现,王某在某二手交易平台上公开售卖标注有“秘密”“机密”字样的20世纪60—70年代测绘部门印制地图。经相关部门鉴定,这些“老地图”未履行解密程序,不得向社会公开,更不能进行售卖,王某被依法追究责任。

——私存网传涉密地图。某科研院所研究员李某长期从事地质勘探工作,掌握了许多涉密地图资源,他错误地认为“老地图”不再涉密,遂利用职务之便私自将大量涉密“老地图”储存在个人电脑和移动硬盘中,甚至几年内多次通过网络进行传输,造成严重失泄密隐患,李某被依法追究责任。

涉密地图使用管理

需牢记三大准则

——依规申请,保持警惕。法人或其他组织因合法目的需要使用属于国家秘密的涉密基础测绘成果时,应当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审批通过后,由测绘成果保管单位提供。对网络上、市面中流通的所谓“内部地图”“已销密地图”应保持高度警惕,购买、索要、接受有可能构成违法。

——合规使用,严禁扩散。涉密地图的使用必须严格控制在获批的特定目的、范围和人员之内。严禁任何未经批准的复制、扫描、非涉密信息系统传输涉密地图的行为;严禁将涉密地图用于公开发表、展览、教学等场景。

——保管严密,责任到人。涉密地图须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台账,动态掌握载体动向。存储必须使用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密码柜或保密室,确保物理隔离。最终销毁必须按照规定程序,严禁作为普通废品处置或私自留存。

国家安全机关提示

那些看似陈旧的地图无声地承载着过往的记忆与家国的烙印。它们不仅是纸张上的线条与标注,更可能是一段秘密信息的留存。广大人民群众应保持清醒的认识:维护国家安全无小事,亦无“过期”之说。

在日常生活中,若接触到来源不明、标注可疑的地图,或发现有违规售卖、传递涉密地图等可疑线索,请通过12339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网络举报受理平台(www.12339.gov.cn)、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举报受理渠道或者直接向当地国家安全机关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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