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宁静的小镇上,七个孩子在森林里玩耍时,因好奇点燃了篝火。尽管他们试图扑灭火焰,但由于风势和干燥的环境,火势迅速失控,最终酿成了一场严重的森林火灾。这场火灾不仅破坏了大片森林,还威胁到了附近居民的安全。经过调查,相关部门认定是孩子们违规燃放明火导致了这场灾难。
事件发生后,孩子的家长们被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最终,家长们共同赔偿了145万元人民币,用于森林恢复和受灾家庭的补偿。此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与讨论,提醒人们尤其是家长要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同时,也强调了违规燃放明火的危害性以及相关法律责任,希望以此为鉴,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
近日,四川西昌通报了一起由7名小孩放烟花、玩火引发的森林火情事件,家长共赔偿145万元。2024年2月12日15时43分,西昌市马道街道办家园社区发生森林火情,各级各类队伍213人全力扑救,明火于当日18时许全部扑灭。调查发现,起火原因为吉好某某(男,彝族,现年9岁)邀约李子某某(男,彝族,现年9岁)、沙某某(男,彝族,现年14岁)一起到马道铁路公安处家属区背后燃放烟花,引燃杂草而引发火情,过火面积约为0.3公顷,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向涉案人员监护人追偿损失30万元。
同年3月10日,西昌市开元乡开元村2组村民沙某某(男,彝族,现年9岁)、陈某(男,彝族,现年9岁)、陈某某(女,彝族,现年11岁)、阿忠某某(男,彝族,现年6岁)在裕隆回族乡马国鱼塘旁山沟里放羊时,多次用打火机点燃树枝玩耍。16时50分,第6次点燃树枝后风势增大,山火迅速蔓延而引发火灾,各级各类队伍410人全力扑救,明火于当日全部扑灭,过火面积9.4397公顷,造成经济损失115万元。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向涉案人员监护人追偿火灾损失115万元。
当地提醒,寒假期间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时有发生,大家应提升防火意识,未成年人燃放须由监护人在场看护,并且不要在禁燃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据西昌发布消息,2025年2月9日全天,西昌市森林草原火险等级预测预报为黄色预警信号23个。西昌公安提醒,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为禁火期,全市行政区域内的森林、林地、草原、草地及林(牧)区边缘外50米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违规用火。违规用火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引起森林草原火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