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媒体报道,一名旅客在乘坐火车时发现购买的方便面已过期。对此,有人认为列车保洁员应该承担全部责任,但实际上这种观点并不全面。首先,列车上的食品销售是由专门的供应商负责,而不是由保洁员直接管理。因此,如果食品出现问题,责任应当归咎于食品供应链中的相关环节。
其次,这起事件也反映了当前铁路食品供应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对于食品的入库、存储和销售等各个环节,需要建立更为严格的监管机制,确保食品安全。同时,也需要加强食品供应链的管理和监督,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最后,作为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也要提高警惕,注意查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信息。只有通过多方共同努力,才能有效保障消费者的权益,营造安全可靠的消费环境。
买到过期方便面责任不能只让列车保洁员扛。近日,有网友称在大理开往成都东的G2838列车上,有工作人员售卖过期四年的方便面,引发广泛关注。重庆客运段随后发布情况说明,表示该过期方便面是保洁员自带后违规售卖,并已对涉事保洁员进行停职处理。
当这桶过期四年的方便面被愤怒的母亲高高举起时,公众的怒火随着热搜逐渐平息。然而,一个重要问题却被忽视:虽然保洁员贪图小利有错,但类似事件爆发后,承担责任的似乎总是保洁员。
铁路部门将保洁、餐饮等服务外包给第三方公司,看似构建了一个完美的“防火墙”。保洁员不归铁路部门直接管理,外包公司没有执法权,导致乘客投诉最终陷入多方推诿的死循环。高铁上购买的商品被视为“铁路服务”的一部分,但一旦出现问题,责任却能精准定位到某个外包人员身上。此次事件中,外包公司以“员工私自夹带”为由推卸采购责任,铁路部门则以“违反规定”为由推卸监管责任。
事件的核心在于责任不能总让一个人扛。高铁原本有禁止售卖方便面的规定,如今却出现售卖情况。从采购到销售的各个环节本应层层把关,但由于外包公司和铁路部门疏于监督管理,“过期四年”的商品售卖便成了必然。保洁员或许为了挣点外快动了心思,但根本问题在于“只罚人不罚制度”的惯性思维。要终结此类现象,需要从源头优化各个环节。如果外包公司和铁路管理依旧不动,谁能保证“下一桶泡面”不会更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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