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晋安区市场监管局通过听证程序妥善处理一起小微企业虚假变更法人代表案,经综合裁量将原拟15万元罚款调整为5万元。该案既依法惩戒违法行为,又充分考量企业经营困境,是平衡监管力度与优化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
调查显示,涉事小型食品企业通过冒用股东签名的虚假股东会决议变更法人代表,违反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相关规定。监管部门依法拟作出撤销登记、人员登记限制及15万元罚款等3项处罚。企业对前两项处罚无异议,但因经营持续亏损陷入困境,就罚款事项提交听证申请。
听证中,执法人员确认企业违法事实确凿,其行为扰乱市场登记秩序,应予惩处。同时亦核实:企业无主观恶意,已主动纠正违法行为且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提交的资产负债表等材料证实企业因股东意见不合长期亏损的经营现状。
执法人员统筹考量“法律账”与“民生账”,既坚守监管底线认定违法行为,又审慎评估15万元罚款对亏损小微企业的生存压力及员工就业影响,最终依法调整罚款幅度,实现处罚与实际情况适配。
此案件处理后,监管部门还向企业送达合规经营建议,涵盖规范公司治理、化解股东纠纷等要点,引导企业强化合规意识。
据介绍,2025年以来,晋安区市场监管局已对100余件违法行为免予立案,对66件案件减轻处罚,累计减免金额580万元,致力于在法律框架内寻求最佳处理方案,助力企业合规经营。
此外,执法理念创新已延伸至监管模式改革。作为全省协同检查改革试点,晋安区市场监管局推行“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模式,通过三轮协同检查覆盖883户市场主体。执法人员出动量同比下降52.48%,企业受检次数同步减少,问题发现率却提升至81.8%。这既减轻了企业迎检负担,又大幅提升监管精准度,为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注入持续动力,实现执法力度、温度与效能的三重统一。(记者 刘珺 通讯员 张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