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6年1月1日起,数字人民币实名钱包内的余额将开始计付利息。12月31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六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相继发布公告,明确了这一安排。
根据上述银行的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客户开立在各行内的数字人民币实名钱包余额,将按照该行公布的活期存款挂牌利率计付利息,计结息规则与银行活期存款保持一致。以工商银行的公告为例,利息将按季结息,每季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21日利息入账。若客户提前清户,则将按清户日挂牌的活期利率计息至清户前一日。
此次计息安排仅针对实名钱包。目前,数字人民币钱包分为四类,其中一类、二类、三类为实名钱包,四类为匿名钱包。交通银行在其公告中明确指出,如客户开立的为四类个人钱包,则其钱包余额不计付利息。
这一调整源于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数字人民币管理服务体系和相关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的行动方案》。该方案明确,新一代数字人民币的计量框架、管理体系、运行机制和生态体系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启动实施。方案规定,银行机构需为客户实名数字人民币钱包余额计付利息,并遵守存款利率定价自律约定。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陆磊此前表示,根据新的制度安排,客户在商业银行钱包中的数字人民币是以账户为基础的商业银行负债,这标志着数字人民币由现金型1.0版进入存款货币型2.0版。银行可以对数字人民币钱包余额自主开展资产负债经营管理,并由存款保险依法提供与存款同等的安全保障。
目前,数字人民币的指定运营机构共有10家,除上述六家国有大行外,还包括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两家股份制银行,以及网商银行(支付宝)和微众银行(微信支付)两家互联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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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场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