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著名导演张纪中及其妻子杜星霖因侵犯前妻樊馨蔓的名誉权,被判在《人民法院报》上刊登道歉公告,以消除对樊馨蔓造成的不良影响。此案件源于2019年,当时张纪中与樊馨蔓已经离婚,但他和现任妻子杜星霖在微博上发布了一些关于前段婚姻的言论,这些言论被樊馨蔓认为是对其名誉权的侵犯。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定张纪中和杜星霖的行为确实构成了对樊馨蔓名誉权的侵害,并判决他们需向樊馨蔓支付1.5万元人民币作为精神损害抚慰金。
此事件引发了公众对于个人隐私保护及网络言论边界等问题的关注和讨论。法院的判决也再次强调了公民在网络空间中的行为同样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告了樊馨蔓与张纪中及其妻子杜星霖之间的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判决书主要内容。法院认为,杜星霖在直播时的言论构成对樊馨蔓的侮辱和诽谤,侵害了其名誉权。因此,樊馨蔓有权要求杜星霖承担侵权责任。同时,张纪中与杜星霖就涉案言论存在意思联络,需承担连带责任。最终,法院判决杜星霖和张纪中向樊馨蔓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合理支出共计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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